獨覺禪 wrote:
參考看看吧,只能說上...(恕刪)
台大前博士生虐貓 改輕判半年
不是改判半年了嗎?
獨覺禪 wrote:
參考看看吧,只能說上...(恕刪)
Lobo_lo wrote:
其實判決書裡有說明相當因果關係
關鍵字就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
例如在判決主文三
"...而國軍官兵基本體能暨游泳訓練參考手、陸軍102年部部隊訓練訓畫大綱均一再強調,室外操課時應注意高危險群人員之身體及體力負荷狀況,並應注意隨危險係數調整操課內容及場,且應確實下達安全規定,以降低發生中暑之機率;....
...102年7月3日下午體能活動時均未注意上開注意義務而在毫無遮蔽之場地正常操課,並未降低各項中暑之成因..."
這就和洪員的的死因有了相當因果關係了,所以判業務過失致死。(如有錯誤請指正)
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事實
,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情形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
件,均可發生同一之結果者,則該條件即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
結果即有相當之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存在,
而依客觀之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
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無相當因果關係。
相當因果理論裡所說的行為,就是指應注意的這個行為,顯然未注意所以才發生了中暑。
也就是當時戒護士如果有注意到洪員的狀況屬於高危險群,那麼應該就可以避免中暑。
dirtypoint wrote:
您寫的只有過失沒有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