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毅 wrote:
假設:
老大叫小弟去教訓仇人甲
結果甲被小弟踹了兩腳
要K第一拳的時候,某甲因為閃躲失足撞牆死了
死因:頭部重擊
老大:「我只不過叫小弟去教訓某甲,從來沒叫小弟殺人喔!」
小弟:「我沒有K他的頭喔,是他自己笨去撞牆的!」
版大~您的意思是老大沒有罪!?是這樣嗎?...(恕刪)
殺人罪應由誰扛?
老大應該背教唆傷害吧
甲有囑咐乙千萬不要出人命,
乙還是把丙打死了
那乙超過甲教唆的範圍,
學說上稱「教唆之逾越」
所以甲僅就教唆之範圍負責就行
甲就論處教唆傷害--google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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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教唆 等等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