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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立法強制驗了骨隨一定要捐

我也有建檔骨髓捐贈,我確定對方沒有拿槍逼我,

人人有權不捐贈,如果不捐贈,建議提前告知並撤簽,

不要好不容易比對到了,病人好不容易有了一線希望,

但你又毀了他重生的機會,這樣社會觀感會很不好,

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事簽字都要負責……
馬英九633跳票要捐薪水,到現在捐了沒?是不是也要立法?
總歸一句話,快去撤簽,以免惹來一身腥。
那些打造刀劍為耕犁者,將為沒做這事的人耕田

冷茶 wrote:
從玻璃娃娃到本次骨髓事件,教給台灣人的就是:多做多錯,不做不錯

我絕對不會去登記骨髓庫

現在科技已經進步很多了
不需要抽腸骨了
不敢捐就說一聲
牽拖什麼玻璃娃娃
真的是不知所云
如果真的不想捐請一開始就拒絕
給人家時間另找他人
別都到最後一步了才放人家鴿子
這樣真的是造孽

kjarry456 wrote:
務實的做法就是給與補償,
利誘人家捐才是正途,不然非親非故,誰願意冒險?

抽個週邊血骨幹細胞是有什麼風險
還要補償?
是要像抽血那樣來盒牛奶餅乾嗎
以前當兵時
有一次來一台捐血車
一堆人也是怕血怕痛就不想捐了
後來連長宣布捐了有榮譽假
除了有B肝的人
全都捐了
人性就這樣
沒好處時
一根毛可以看得比天大
可以喊價時
什麼都好說

xallen wrote:
今天要是因為你或很多...(恕刪)


我才不信這樣的人會因為被鄙視自殺
給家屬補這麼痛的一刀
都能無所謂沒感覺
怎會在意別人的鄙視
N年前的我...高職去參加了慈濟的志工

也簽了捐髓跟抽血

N年後的我...年近40接到電話比對成功

起先是感到高興家人也是(可以救一條命)

直到慈濟的師兄們到府面談

才是內心的掙扎開始

雖然現在科技進步了

只要不斷抽血透析可以取出幹細胞

不過還是要視受贈者的情況

要改成較直接的腸骨抽髓


休了一天假

好好的考慮跟整理心情

簽了同意書

開始等待檢查和抽血

這期間要去醫院慈濟師兄們都會開車來接送

還會送吃的!!!


正確的捐贈時間

必須視受贈者的身體狀況

由醫院排定時間

這段等待的時刻

不斷的乞求如果合格可以捐贈

希望是抽血透析就好

不要從腸骨(不年輕了不知道受不受的了)


隨然最後醫院檢查報告我的身體狀況不適合捐贈

鬆了口氣

不過也不禁擔心起那位受贈者(隨然從頭到尾不知道他是誰)


經歷過這個心理歷程

不禁要佩服那些已經捐贈完成的人

不管是抽血透析還是腸骨抽髓(給你們個讚)


不過大眾也不應苛責選擇不捐贈的配對成功的捐贈者

畢竟很多人時光背景不同了 責任不同了 需要考慮的事變多了

立法???麥鬧阿啦...


zxctw wrote:
我才不信這樣的人會因...(恕刪)

你不信~可以代表不捐被人鄙視的感覺嗎?
先簽一簽再說啦!!等妳簽完有遇到時!才有資格說這樣的話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四葉幸運草 wrote:
你不信~可以代表不捐...(恕刪)


人心是肉做的
事不關己
大家當然可以高調愛人權講個人意願
會在乎別人對他的感覺到可以自殺的程度
卻完全感受不到家屬的痛楚
是有雙重人格嗎
一堆人喊要撤簽
哪一個簽了
不也一個接著一個喊
徹拉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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