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建檔骨髓捐贈,我確定對方沒有拿槍逼我,人人有權不捐贈,如果不捐贈,建議提前告知並撤簽,不要好不容易比對到了,病人好不容易有了一線希望,但你又毀了他重生的機會,這樣社會觀感會很不好,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事簽字都要負責……
冷茶 wrote:從玻璃娃娃到本次骨髓事件,教給台灣人的就是:多做多錯,不做不錯我絕對不會去登記骨髓庫 現在科技已經進步很多了不需要抽腸骨了不敢捐就說一聲牽拖什麼玻璃娃娃真的是不知所云如果真的不想捐請一開始就拒絕給人家時間另找他人別都到最後一步了才放人家鴿子這樣真的是造孽
N年前的我...高職去參加了慈濟的志工也簽了捐髓跟抽血N年後的我...年近40接到電話比對成功起先是感到高興家人也是(可以救一條命)直到慈濟的師兄們到府面談才是內心的掙扎開始雖然現在科技進步了只要不斷抽血透析可以取出幹細胞不過還是要視受贈者的情況要改成較直接的腸骨抽髓休了一天假好好的考慮跟整理心情簽了同意書開始等待檢查和抽血這期間要去醫院慈濟師兄們都會開車來接送還會送吃的!!!正確的捐贈時間必須視受贈者的身體狀況由醫院排定時間這段等待的時刻不斷的乞求如果合格可以捐贈希望是抽血透析就好不要從腸骨(不年輕了不知道受不受的了)隨然最後醫院檢查報告我的身體狀況不適合捐贈鬆了口氣不過也不禁擔心起那位受贈者(隨然從頭到尾不知道他是誰)經歷過這個心理歷程不禁要佩服那些已經捐贈完成的人不管是抽血透析還是腸骨抽髓(給你們個讚)不過大眾也不應苛責選擇不捐贈的配對成功的捐贈者畢竟很多人時光背景不同了 責任不同了 需要考慮的事變多了立法???麥鬧阿啦...
四葉幸運草 wrote:你不信~可以代表不捐...(恕刪) 人心是肉做的事不關己大家當然可以高調愛人權講個人意願會在乎別人對他的感覺到可以自殺的程度卻完全感受不到家屬的痛楚是有雙重人格嗎一堆人喊要撤簽哪一個簽了不也一個接著一個喊徹拉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