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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有膽再出來講廢死

imhung wrote:
家屬是無辜的,但成員...(恕刪)

不能這樣說,不管是廢死成員還是小孩,被殺都是無辜的,
犯罪是很不應該的行為,
我只是在討論嫌犯的犯罪思維錯誤,導致殺人後面臨死刑判決,
並不是在教唆犯罪喔。

呼籲那些想殺人吃免費牢飯的人,腦袋裡想想就好,千萬不要真的殺人,
亂殺人很可能會被判死刑,絕大多數的家屬都不可能原諒你的,
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有大慈悲心,OK?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大家可以看一下這個連結:

因為拒絕轉載,所以只好貼連結請各位一觀。

標題:廢死聯盟拒絕智障
http://blog.chinatimes.com/jostar2/archive/2011/03/24/632004.html#FeedBack

看了實在好笑,

電影裡的瘋子都覺得自己是絕世天才


看一下就可以了解這一票廢死聯盟的人,腦子裡到底裝了甚麼。

白冰冰喪女,也可以被周星星形容為是"喪心病狂"的人...(對了,網頁我備份好了,你不要偷刪喔)

這是甚麼樣的腦漿,才能寫出這樣的文章?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同理心,才會有這樣的結論?


連結裡的文章洋洋灑灑,旁徵博引,扯了半天,還畫圖說明咧~ 裡面有提到林國政出獄後再犯姦殺的案件,這位周老爺說這跟廢死聯盟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關係,

斃了林國政不就沒有出獄後的被殺受害者了?

不是很簡單?但是廢死聯盟這票人不肯承認。




你看他文章裡面扯來扯去,直指本質的東西就是不敢提,

對於惡性重大的人,斃了他不就沒有下一個受害者?

還是周星星,林小姐妳們要來負責這些罪犯出獄後的行為?

這些畜生沒被槍斃,帳不算妳們頭上,要算誰頭上?

不就是妳們反對死刑嘛?

妳們要人權,別人家的孩子就活該該死?

如果這個割喉凶嫌沒判死刑出獄了,又去殺人,妳們這票廢死的要不要一死以謝天下?

oopalmoo wrote:
4.被害者家屬都支持死刑嗎?廢死運動希望被害者家屬原諒加害者嗎?
5.死刑讓社會更安全嗎?
7.為什麼這些律師都不站在受害者家屬那邊,只會幫被告?
12.死刑廢除後若改成終身監禁,憑甚麼要納稅人養這些犯下重罪的人?
13.廢死聯盟為甚麼要用盡辦法阻止法務部執行槍決?廢死聯盟是在鑽法律漏洞嗎? (確實是在鑽漏洞...)


我試著用膝蓋去想這些問題的答案.

4.a.不需要問這種假設性的答案,就以此案去看,你們這些廢死聯盟的有沒有種去靈堂當面問問家屬?
b.高達九成以上的民眾支持死刑,還是廢死聯盟要試著告訴我,一旦當這九成的民眾有家屬被
害了,反而他們會變成支持廢死?
c.整篇充斥著"我們認為我們認為",你們這個廢死聯盟憑什麼以你們認為的價值標準強加在受害者
家屬身上?那如果90%的支持死刑民眾都"我們認為"你們這個團體該解散,你們就會乖乖的滾嗎?
d."你們認為"加害者的悔誤很重要,抱歉,"我認為"要悔悟的話,我們直接送牠去最偉大的導師:上帝
面前去悔悟,會有更加良好的矯正效果.
e.以身為父母的立場,我不需要這些人的悔悟,我只希望這些人永永遠遠沒機會出現在我的下一代的身
邊,廢死聯盟可能會說,那可以終身監禁.首先,別裝了,你們最終的目標還是要把這些人再放出來,
現在只是為了怕反對力道太強,才說終身監禁.再來,關起來就沒事?獄卒的人身安全呢?其它沒犯到死
罪的人的人身安全呢?你廢死聯盟願意出了事100%負責?

5.以本案來看,100%是的.
7.死人沒有利用價值,活著的人才能讓他們沽名釣譽.
12.就憑你們這個廢死聯盟在那邊顛倒是非黑白,錯的硬要凹成對的,逼大家養.別扯說他們是自己養活
自己,早有報導指出根本入不敷出,政府還是要出錢補貼.
13.這還有疑問嗎?


最後,這個廢死聯盟有種就開放留言,讓大家公開檢驗,看看你們這些不入流又漏洞百出的說法,
能不能夠禁的起檢驗.要躲在象牙塔裡自吹自擂還不容易,敢開放讓大家留言嗎!?
像林理事長這種咖
探討罪犯心態及社會結構

說真的
當有罪犯要割您喉的時候
最好是你還可以跟他討論社會結構及犯罪心態問題

而且我最好奇的是林理事長這種咖
懷著高超理念
很好奇私底下是怎樣的人
金錢往來
感情世界
生活習慣等
很多政治人物跟學者教授
表面風光
私下不入流
真的很噁心

林這種一接抗議電話就報警的咖
唉...........
若下回輪到你被割喉時
記得不要憤怒
我會實踐你的理念
要求政府不要判他私刑.....
也希望所有廢死聯盟成員成為犯罪受害人
以解國內犯罪被害人家屬之憤恨


xieb wrote:
我看到輔大那位教授說...(恕刪)


嘴砲罷了!

他講這些,不要說是立法了,也沒有相關提案.......

還有,感覺上把罪犯的行為,因為總總原因給合理化!

讓我想到一個在法庭被判死罪的人大聲說,不公平,因為我出生在貧民窟,然後又如何如何...

等他說完後,法官向罪犯說,我也是在貧民窟中出身長大......



yuffany wrote:
不能這樣說,不管是廢...(恕刪)


如果真的需要有犠牲品的話,還是用廢死的成員比較"划算",畢竟他們也算是求仁得仁了.

SHUNG6666 wrote:
大家可以看一下這個連...(恕刪)


很簡單,因為他的大腦沒有辦法處理像:
斃了林國政,就沒有下一個受害者 這種近於1+1=2的問題.
所以只好繼續繞口令,繼續東拉西扯什麼死刑不能遏止犯罪這種屁話.

就以他文章內提的:

斃了林國政可不可以遏止犯罪?林國政出獄後又姦殺了下一個受害者,這算不算犯罪行為?
當然是,斃了牠就沒有下一個受害者,這樣有沒有遏止犯罪?

以本案來看,如果沒這些廢死團體來亂,該斃的斃,該判死刑的判死刑,小弟弟會死嗎?答案是
不會,這樣有沒有遏止犯罪?當然有..

但是這些人是先插好箭再畫靶,先預設死刑無用,再來想理由,自然漏洞百出,只好選擇對事實
視而不見或跳針.
廢死聯盟當然要叫

因為被害者都不是他們呀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為選票考量 預期民進中央將通過決議和 廢死聯盟 缺割並宣稱民進黨贊成死刑

wumaylin wrote:
為選票考量 預期民進...(恕刪)


不管是為了什麼考量,這對台灣民眾的居住安全,總算跨出了一大步.

曾勇夫,你是真勇還是假勇?單子趕快簽一簽啦!!!身為公務員卻不依法簽辦
死刑執行,已涉及瀆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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