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屋主吃喝下肚,非常合情,屋主吃完不爽被要錢再捅人一刀,非常合理,屋主又吃又捅,合情合理啦哈哈啊哈 仲介請出去的東西因為不成再討回來這件事,這麼合情合理的話,為什麼會被雇主懲處、屋主搞死呢?
cigs wrote:屋主有主動叫仲介去買早餐嗎?如果被人家請食物叫做貪,以後誰敢被請啊?...(恕刪) 吃了人家的東西又要捅人家,意圖害人家沒工作,這已經不叫貪了,這叫做忘恩負義,這重點呢是吃人180還要捅人一刀,太厲害了今天重點就在於,吃了不還錢不打緊,還大費周章地找媒體來讓護航吃人一餐還要咬人,小弟還以為只有禽獸會這樣咧
如果是沒底薪論件計酬的仲介...我也會跟對方討錢談不成功做白工,我一毛錢都拿不到,還要自掏腰包請人吃東西社會是現實的,我也要生活賺錢...如果是有基本底薪的仲介...那我就不會討錢了,180元算請他了反正談不談的成我都有薪水拿...但現在景氣不好,房子不好賣,很多房仲都沒底薪的180元對於他們來說,有些真的可以"吃整天"了
作生意就是這樣你決定要花多少交際費或者自掏腰包都請自己決定但這個案子不會是母女吃飽太閒,找人家大老遠跑來談說穿了,市場競爭激烈如果有一絲希望讓你知道做生意的機會你自己會評估要不要去,去了要不要先交際一下看這個報導,還不就是這個業務員不修邊幅又沒帶證件(從外型跟所作所為,滿像個菜鳥冒失鬼業務)怎麼會是母女刻意去凹人這餐?你想賺人家幾十萬,連180元都捨不得投資?以後乖乖坐在店裡面等客人來吧!不然機車油資跟誰討?
zxrt2070 wrote:信義業務何苦為了180元漢堡錢搞臭自己形象!...(恕刪) 屋主何苦白吃人家一餐180又要找媒體搞臭人家形象!屋主何苦白吃人家一餐180又要找媒體搞臭人家形象!屋主何苦白吃人家一餐180又要找媒體搞臭人家形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