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米 wrote:
請問樓主,
(1)如果真要開放美國的萊豬,為何政府不能要求商家標示所販售的商品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
不管是新東陽香腸、菜市場的肉鬆、義美貢丸、彰化肉圓、夜市米粉湯的黑白切......通通都要標示【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這樣才能達到民進黨邱議瑩說【不要吃啊】的程度
(2)政府是否有能[保證]除了美國的萊豬,就不會有其他國家的萊豬進口???
第一,
請問你:
容許殘留的動物用藥142項、農藥347項,
你可以去查查有幾項有強制規定要標示的?
光是同樣含萊克多巴胺的牛肉,
開放都已經八年了,
什麼時候有過標示了?
什麼時候有地方政府要求過要標示了?
牛肉乾、牛肉漢堡、牛肉麵……,
什麼時候有通通都標示了?
現在突然單單針對萊克多巴胺豬肉要求標示,
標準何在呢?
要是業者覺得不公平,打起行政訴訟,
你猜結果會如何呢?
第二,
請問你:
如果只開放美國的萊克多巴胺肉品,卻不開放其他國家的萊克多巴胺肉品,
台灣政府要怎麼回答其他國家的質疑呢?
因為美國肉品的萊克多巴胺無毒,其他國家的有毒?
你知道有種東東叫貿易不公平嗎?
你知道有個叫WTO的組織,專門在處理貿易不公平這種事嗎?
你知道台灣、日本都被這個組織修理過很多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