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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joe1232027 wrote:
聽你這麼說,應該還搞不清楚要殺誰吧!


j大是指誰呢?

lovekingmaker wrote:
死忠支持者畢竟是少數,當洪慈庸屢次被打臉,大家對的他同情就會不斷的削弱,沉默是金,t大難道不知?


蠻好奇的 現在又多了個新名詞
"死忠支持者"

之前的女皇之類(雖說單就女皇這說詞有道歉了?)

個人覺得你前面自己說的 核四議題 對你來談 比洪仲兵這議題重要

但是你開這帖是在談洪仲丘的 不是在談核四

結果說核四更重要...(是什麼居心 說實話 我也很難理解)

蠻想問的 當開版的您 屢次被人打臉

結果反過頭來跟人要證據 但自己也沒證據...

那會是什麼心態呢?
lovekingmaker wrote:
死忠支持者畢竟是少數,當洪慈庸屢次被打臉,大家對的他同情就會不斷的削弱,沉默是金,t大難道不知?


洪慈庸又不是軍事檢察官,她能自由出入軍區,她能命令軍官們服從調察嗎??

沒有權,又何來責?? 沒有責,又何來被打臉丫??



主審的軍檢,手掌調查權,光光洪仲丘的死亡證明就前後三改四改的,

多少證據,軍檢被25萬人打臉,否則,為什麼又會移交主審權給地方司法呢?? 被打臉的應該是軍檢吧??

你對洪家的偏見,怎麼會如此之深丫??

仲丘之死 ...

仲丘之死 其實 一開始 就分成

1. 未必故意 --- 一群人有犯意的聯絡 行為的分擔, 將 超胖對惡操有高風險的仲丘 送進去關禁閉 並開始狠狠地操練, 即使出事 他們也不在意 ... 結果就真的釀造 運動型中暑 ...

2. 當仲丘運動型中暑 意識昏迷後, 上了救護車, 卻在炎炎酷熱天候下 沒開冷氣 ... 以至於在幾十分鐘之內 就將已無意識的仲丘 又橫加上 典型中暑 ... 所以才會讓其體溫調節中樞 嚴重失調 體溫竄升到 44度, 所以才會在 再轉送三總的途中 DIC開始顯現並迅速惡化 ...

也就是 他為 的他 ... 其實是分成兩組的 ... 第一組 是未必故意殺人; 第二組 是業務過失致死 ... 沒前面就絕不會有後面; 沒後面 仲丘存活機率會大增 ...
風無 wrote:
蠻想問的 當開版的您 屢次被人打臉

結果反過頭來跟人要證據 但自己也沒證據...

那會是什麼心態呢?


人總會犯錯,小弟有沉浸情緒而表達不當的地方,承s大、w大指正,小弟受益匪淺,也坦率承認!難道風無大您不會犯錯嗎?被打臉又如何?重點是討論事情的態度,不是勝負。洪案軍檢、洪家誰勝誰負,是我們在這裡說說就能決定嗎?當然不是,您若認為板主一定是完美無缺,說什麼都不會被打臉,您就錯了!換成您來當板主,您就不會犯任何錯誤嗎?再者,本版也不是辯論版,而是討論版,小弟自認學習很多,您呢?您從這樣的討論過程中是否有學習到東西?還是一味堅持己見,而刻意忽視別人提出來較具說服力的觀點?
最後,小弟正式提出洪慈庸凌駕司法態度的證據,即陳毅銘滅證案,您怎能說小弟要別人提證據,自己卻沒證據呢?

風無 wrote:
蠻好奇的 現在又多了個新名詞
"死忠支持者"

之前的女皇之類(雖說單就女皇這說詞有道歉了?)


死忠支持者本來就是少數,任何運動都是一樣的,難道二十五萬人都堅定不移支持洪家嗎?遑論是沉默大眾,至少小弟所見(身旁有人從支持洪家,變成質疑洪家),並非如此!
再者,如果洪慈庸不正式向陳毅銘道歉,小弟並不認為需要為曾用過「女皇」一詞道歉的必要!

風無 wrote:
個人覺得你前面自己說的 核四議題 對你來談 比洪仲兵這議題重要

但是你開這帖是在談洪仲丘的 不是在談核四

結果說核四更重要...(是什麼居心 說實話 我也很難理解)


本版是討論洪案中大眾濫情理盲致使人權、法治踐踏的版,核四是我覺得更重要的議題,但所有人的焦點都放在洪案,當然大家有覺得重要的自由,但把時間再往後拉,核四案的影響絕對比洪案重要!人權、法治、核四都是我最關心的議題,我會開這個版是因為洪案牽扯到人權、法治,否則也不需要入廚房了!
風無大質疑我的居心,這跟之前kai大質疑小弟與國防部、國軍關係密切,是否相同?小弟不願多猜想,但若風無大真的認為我乃國防部的工讀生,要為洪案消毒,請您提出明確證據。如果您覺得這樣很麻煩,小弟也可以與您聯繫,請您來小弟服務學校一趟,給您看小弟一生履歷。(車馬費小弟願意負擔)


TimSmith wrote:
洪慈庸又不是軍事檢察官,她能自由出入軍區,她能命令軍官們服從調察嗎??

沒有權,又何來責?? 沒有責,又何來被打臉丫??


敢問t大,洪慈庸是否有社會影響力呢?他說某個人有嫌疑,相信的人絕對很多,如此怎能說他沒有「權」呢?
您不能只看他是一介公民,就忽視媒體、群眾眾星拱月所營造的巨大力量!

joinjoin wrote:
仲丘之死 其實 一開始 就分成

1. 未必故意 --- 一群人有犯意的聯絡 行為的分擔, 將 超胖對惡操有高風險的仲丘 送進去關禁閉 並開始狠狠地操練, 即使出事 他們也不在意 ... 結果就真的釀造 運動型中暑 ...

2. 當仲丘運動型中暑 意識昏迷後, 上了救護車, 卻在炎炎酷熱天候下 沒開冷氣 ... 以至於在幾十分鐘之內 就將已無意識的仲丘 又橫加上 典型中暑 ... 所以才會讓其體溫調節中樞 嚴重失調 體溫竄升到 44度, 所以才會在 再轉送三總的途中 DIC開始顯現並迅速惡化 ...

也就是 他為 的他 ... 其實是分成兩組的 ... 第一組 是未必故意殺人; 第二組 是業務過失致死 ... 沒前面就絕不會有後面; 沒後面 仲丘存活機率會大增 ...


j大所言精闢,但小弟開設本版的用意本來就不是討論洪案的「真相」,r大對此相當有興趣,我想兩位一定可以談的很深刻!

lovekingmaker wrote:
敢問t大,洪慈庸是否有社會影響力呢?他說某個人有嫌疑,相信的人絕對很多,如此怎能說他沒有「權」呢?
您不能只看他是一介公民,就忽視媒體、群眾眾星拱月所營造的巨大力量!


你這是說顛倒了吧??

媒體喜歡報洪案,是因為民眾真想知道案情,媒體是跟著民眾的口味走,

媒體媒體,它再怎樣也只是一個媒介,少了觀眾,媒體力量再強大,都會自動消失..

洪慈庸何德何能,具備操控媒體的能力??


洪案成為眾所注目的大案,是因為民眾真想知道,否則,媒體再怎麼炒作,也炒作不起來丫...

lovekingmaker wrote:
人總會犯錯,小弟有沉...(恕刪)

人總會犯錯,但能從錯誤中爬起來
lovekingmaker wrote:
最後,小弟正式提出洪慈庸凌駕司法態度的證據,即陳毅銘滅證案,您怎能說小弟要別人提證據,自己卻沒證據呢?


陳毅銘滅證案是立委去告發,由於滅證屬公訴罪,所以檢察官直接分案調查了。所以司法這部分與洪小姐無關。
至於司法還陳毅銘清白之後,洪小姐的言論由於不影響到司法的判決結果,在下不認為有凌駕司法的情況。
《凌駕司法》以在下的觀點來看,必須要有
1.能指揮調動或是影響司法人員的判斷,例如命令司法人員必須判決有罪或無罪而司法人員依令行事的情況
2.直接干涉到司法判決的結果,如判刑入獄之後總統以特權赦免的情況
所以洪小姐的言論在下認為是情緒性的言論,放狠話只能證明洪小姐當時情緒失控。
至於陳先生要不要反控的事情,在下認為這是無用的議題,為滅證告發的立委具有言論免責權。

憲法第73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陳先生為不讓自己再次捲入此案,不追究才是理智的作法。

lovekingmaker wrote:
敢問t大,洪慈庸是否有社會影響力呢?他說某個人有嫌疑,相信的人絕對很多,如此怎能說他沒有「權」呢?
您不能只看他是一介公民,就忽視媒體、群眾眾星拱月所營造的巨大力量!


影響力=權?

滅證罪最終不是由真正有權的桃檢查無實證嗎?

個人認為閣下針對洪家人是方向錯誤,他們很多資訊都是來自媒體,關於陳毅銘的問題,是民進黨立委提出來的,什麼畫面出問題以前監視器曾報修的資料也是立法委員提供給洪家人,難道閣下忘了嗎?陳毅銘還摃上陳亭妃委員說要提告,因為最早拿著資料指控滅證是陳委員而不是洪姐

監視器畫面黑掉,懷疑有人滅證,是一票立法委員要求回到禁閉室案發現場堪察,當天還是由前副國防部長楊念祖陪同作簡報,如果只有洪家人國防部會鳥他們嗎?副部長會親自接待?

再者,25萬人也不是洪家自己組織起來,整件事根本就是民代以及媒體帶著走,每天有人爆新料,媒體就跑去問洪姐,讓大家以為什麼事都是他們家腦補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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