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Mei wrote:
的確。
沒幾個打中的。
除非跌倒在地抓沙子扔到臉也算打中。
按我們的思維,
以後選總統還是選好行為的老人就好了。
我們對於罪的理解還是流形於表面。
沒轍。
其實也不需要特別打臉什麼的
請u大列出幾項必需廢死的具體理由他可能就列不出來了.
流川 風 wrote:
賓拉登是不是被處決的大家心裡都很清楚
initail wrote:
如果是賓拉登的話,這個問題就不是表面上的正義或人權了。
身為外銷業務之一員,我來提供一個微妙的事實。
2003年非洲蘇丹共和國的達佛地區爆發種族屠殺危機,
下手的是蘇丹政府資助的阿拉伯游牧武裝民兵。
http://www.globalobserver.net/web/program/index1.php?p_id=12
接著各位再看看這個:喝可口可樂贊助恐怖主義
http://wired.tw/2012/08/23/coke-crisis/index.html
1991年,賓·拉登被撤銷沙烏地阿拉伯公民資格,被迫逃亡到蘇丹重建他的組織。
2001年9月11日早晨(美國東部時間),賓·拉登策劃發動了對美國本土的恐怖活動。
蓋達組織是賓拉登建立來抵抗蘇聯入侵,協助訓練民兵的是美軍與CIA。
產生賓拉登的是美國自己。
流川 風 wrote:
所以喜歡以理論來看世...(恕刪)
流川 風 wrote:
其實也不需要特別打臉...(恕刪)
univesite wrote:
說真的,不用把球丟到我這,今天要有死刑的是各位,換句話說是各位應該要舉能符合法理邏輯科學証據,問題又沒有,我都舉了很多了到現在還要說我舉不出來....
univesite wrote:
之前都說如果各位說法可以成立那就應該讓政府24小時監視,結果又扯什麼預算,跟你說不會比一條高速公路高或是核四高拉,寵物都可以植入晶片了,影響?不會阿,反正每個人都要種牛痘,就一起植入就好拉,其他的就當去打個流感疫苗囉,拜託,死刑都可以留著了,死刑照你們說只能彌補錯誤也無法讓被害人死而復生,讓政府監視可以預防耶,照各位說法人命多麼重要,這點犧牲算什麼?怕政府亂來?怕啥,全民監督阿?拜託各位不要支持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死刑,要就支持這種治標又治本的24小時全民監視系統,保証罪犯不會有僥倖心理,因為犯案保証一定抓的到,還有人犯罪怎辦?那只能說這種人要嘛就不怕死要嘛就是瘋子,最好出生的時候就檢驗dna凡是有不怕死跟瘋子基因的直接生出來就處死免得以後為害社會,違反法理邏輯?法理只是理論這是現實好吧?有什麼東西比現實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