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neos wrote:積非成是吧?之前以"緊急聯絡人"的身分去舉發大學生在八大行業賣淫大學校務人員說"關我什麼事"寫信給教育部反映.....教育部發函給大學.....大學問該學生,該學生說沒有......大學就回函跟我說"沒有這回事""建請"我不要再舉發這件事了也許這就是"鄉愿"的處理辦法爭功諉過...(恕刪) 大概吧可能想先在學校裡造成女方自願沒犯罪的結論然後用這結論引導法院跟進來個乾坤大挪移,一切化為無形還好現在有網路,以前可以包庇,現在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