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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為何停工?

aber0621 wrote:
不...就小弟的理...(恕刪)

這段話要去買報紙頭版廣告吧,放在這宣示,怪怪的,另外h大雖然立場比較挺蛋,至少邏輯比較合理吧
royfu83 wrote:
據在下淺薄的水平,...審結構,建築防火也過關(恕刪)


事實上,大巨蛋的"建築防火"有沒有問題,是要到請領使用執照才判斷得出來的
現階段都還是 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

意即,只要還沒報竣工請領使照,這些計畫圖說都是能夠再變更,現場都還是能再修改

前面寫過的再貼一次
然而法規允許變更設計
只是法規並沒有規定其應該辦理的 "時間" 與 "期限"

所以法規面上,施工者只要再取得使用執照之前,讓:
1.圖面
2.現場
兩者相符且符合法規規範就好了

----
若說施工一定要等變更核可完成的圖說出來後,才能繼續蓋的話
全台的公共建設都可以打為弊案啦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oyfu83 wrote:
這段話要去買報紙頭...(恕刪)

其實我的出發點不是挺蛋。。。
我是挺我自己。。。
因為我也是在搞工程的。。。
我超怕標的公共會被這樣搞。。。
所以這事我一定要弄個清楚。。。
公共工程輸贏就是錢在輸贏而已。。。
禁不起這樣被搞。。。

我其實很自私的。。。
沒那麼偉大。。。
Ramsa wrote:
事實上,大巨蛋的"建築防火"有沒有問題,是要到請領使用執照才判斷得出來的
現階段都還是 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

意即,只要還沒報竣工請領使照,這些計畫圖說都是能夠再變更,現場都還是能再修改...(恕刪)




實務經驗的確是這樣。

若說施工一定要等變更核可完成的圖說出來後,才能繼續蓋的話,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蓋出一棟建築物?公務人員的行政效率.....嗯.....

Ramsa wrote:
事實上,大巨蛋的'...(恕刪)

閣下漏掉關鍵字`主結構`變更吧,鍵盤柯南沒有冒犯的意思
halachung wrote:
其實我的出發點不是...(恕刪)

搞過工程就知道,業主要噹廠商,不會找不到理由,引用的還是白紙黑字在合約上吧,何況跟主管機關對幹,我還滿期待看到結果的,增長見聞來的

royfu83 wrote:
搞過工程就知道,業...(恕刪)

跟主管機關對幹的我看很多。。。
贏的也很多。。。
要贏一堆方法。。。
但那是手骨要夠粗的。。。

我老實人。。。
所以還是別搞那套。。。
大家照合法的程序走就好。。。
追這事就是要了解中間程序過程。。。
避免自己有機會被卡康。。。

royfu83 wrote:
閣下漏掉關鍵字`主結構`變更吧,鍵盤柯南沒有冒犯的意思



你可以 google 看看 建築技術規則有沒有定義啥叫"主結構"?

除非你今天建照是申請鋼構,結果業主想變更成磚造屋...這個才跟結構比較有相關

要不然多樓梯少樓梯這種事,根本不會在施工階段討論
因為報開工後,所有人的目標就是竣工/使用執照

執著於過程....只不過是手段罷了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VICCHEN2006 wrote:
政府在公共工程訴訟...(恕刪)

這個在下經歷過,有廠商特別會搞屢約爭議來拿錢,工地不就叢林嘛,話啪啦肯,所以說遠熊是老江湖阿,橕到最後就是你的,不過跟主管機關對幹的,沒經歷過,看看熱鬧而已,沒有冒犯意思,身為鍵盤柯南,也許沒看到全帽,搞不好遠熊還真的贏了,那就恭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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