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4su3a8cl3 wrote:那要去問蔡主委阿,跟我講有用嗎?共奴世界觀就是以為別人也是共奴 民進黨推派中國人,統治中國台灣省中國台灣省青鳥沒懶覺去問民進黨那我也沒義務幫你我能做的就是這麼多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台灣問題「屬中國內政」 日本不應該干涉日本首相石破茂演講:「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1972年日中聯合聲明「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高市:沒有改變
Dorus wrote:因為李貞秀這個國籍法...(恕刪) 申請台胞證的時候, 就已經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了.依照內政部的說法, 持有台胞證的人也不能從事公職, 或是要提出放棄國籍的證明"臺胞證係依據中國大陸《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簽發,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持有臺胞證之人士被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據此,中國大陸法律視持有臺胞證之臺灣居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即使該人士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亦不影響其在中國大陸法律下的國籍認定。"
胖鬆鼠 wrote:申請台胞證的時候, 就已經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了 你去問賴清德 陳菊 黑熊他爹吧!你也可以去問五月天是否是中國公民?所以你是持有台胞證的中國公民嗎?你有在中國繳稅嗎?你有在中國登記義務役記錄嗎?
hl4su3a8cl3 wrote:台胞證代表是公民,所...(恕刪) 沒戶籍,不能辦。大陸很多申請條件是戶籍,意外吧當地的部分社福兵役雜七雜八最後看的是你的戶籍在哪裡對岸工作現在可是要強制繳納五險一金阿
中華民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互不承認,互不隸屬。陸配要依國籍法第20條放棄中國國籍,實務上根本要辦也辦不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分為大陸地區人民及臺灣地區人民,立法目的是為了處理兩岸人民往來的事務,在中華民國領土包含大陸地區的前提下制定該條例,壓根都沒提到國籍取得放棄的問題。所以回歸到中華民國的國籍法規定,陸配無法放棄中國國籍,綠委叫囂、炒作、製造對立仇恨半天,根本沒在提修法補這個漏洞,只想抹紅反對黨來騙選票而已!
內政部長說陸配立委仍可以接觸及調閱國防機密,政府擔心她會把重要國家機密洩漏給中國,所以未來會不准她調閱,我們都沒必要幫李貞秀講話,她的確是敵對境外勢力的原生公民,但現在已經歸化為台灣人。台灣人良善,連殺人犯只要說聲抱歉,法官都會說可教化免死刑。我覺得社會大眾要求的是一個標準,至始至終都是在公平的處理準則下,如果中配立委會有洩密國防危機,那其他官員是不是也有可能呢?有家人或家族在中國做生意的,這種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要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