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Chyou wrote:一張圖就夠了(恕刪) 找2個人就可以閃掉?法官有那麼傻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周四(7/17)傳喚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出庭作證。王令麟之前曾認捐給柯文哲500萬,因此檢方認為同個檔案中的「小沈1500」就是柯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的證據。 王令麟作證時表示,當時是東森董事、現為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介紹柯文哲到東森,而他個人因要償還父親債務,捐款金額是由欣賞柯文哲的東森2名董事楊建國、蕭侃集資,面子則做給自己。
漲翻天 wrote:阿扁被判的案件也沒有人贓俱獲不也就是由證人的證詞來判. 漲翻天 wrote:那一筆有金流.拿出來啊. 你故意的嗎?太惡劣了!前面 44F 都跟你說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阿扁的金流都有憑有據!阿扁每一筆不但有金流及存款紀錄~而且洗錢洗到國外被外國的廉政單位活逮!一開始是被艾格蒙聯盟(國際洗錢防治組織)發現的~最後是瑞士日內瓦匯豐銀行~及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部門舉證的!金流款項明細還行文給時任的台灣特偵組~贓款款項也退回給中華民國政府~除了傳言中日本那筆查不到~其它每一筆都是實打實的金流鐵證!阿扁一開始還狡辯國外款項是用來運作獨立用的「建國基金」~如果沒有抓到贓款美國及瑞士難道是從自己口袋拿錢出來倒貼賠錢匯給中華民國政府?不要再硬坳了!Wiki:陳水扁貪污洗錢案起訴狀、判決書,wiki 連結中都有,你自己慢慢看,沒有人會打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