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turbia wrote:她不是台灣人,取消她的居留證合情合理我們只是送她為中國~ 憲法還是統一憲法就統一這件事他在法律上是對的他的案子還可以上述我倒想看看真正觸法的行為及法條依據是什麼我的標準很簡單法治國家依法行事有違法那就回家不送沒違法那就不能損及他的權益這是基本的法治國家該有的跟他是什麼身分無關憲法第 80 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lawtaipei wrote:陸配支持和平統一,結果被塔綠班陷害捏造成武統?台灣有臉自稱民主?笑死。 綠營哪一天不造謠了前幾天那個搞了不知多少外遇的史書華還假摔之前造謠張紹涵說吃不起海鮮事實上是他自己在闡述自己家境不好這些沒良心的綠營故意造謠帶風向
chihung1105 wrote:憲法還是統一憲法就統...(恕刪) 我的標準很簡單不想住台灣的外國人就請回你的國家更何況她還不是台灣人~回家到底有啥好哭哭啼啼的~還有拜託國民黨繼續努力挺她~大罷免加溫就靠亞亞了!!
YANG11011 wrote:沒有支持陸配但我是覺得在沒有前例的情況下直接祭出遣返,會造成台灣內部到處抓匪諜的氣氛 不是遣返,是“請”她離開,十天後沒走才會強制驅離。沒有要抓什麼匪諜,只是提醒這些人不要嘴上說要回歸祖國,身體卻選擇留在台灣。台灣的處置算是非常人道,沒把她抓去關也沒罰錢。這要是在中國可能先關三年再問話。
chihung1105 wrote:憲法還是統一憲法就統...(恕刪) 看您還不懂施行細則,法令與法律關係,責任歸屬與行使都不同,該中配就是居留許可被註銷而已,沒像中國直接收押,國際上民主國家都可使用行政命令直接驅逐,美國、日本皆有先例,還禮貌讓她自行出境已經是最後仁慈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s_iHcZxzt4另外台視也有相關報導,別再說華視和台視都是綠媒,呵呵
cm4430 wrote:不是遣返,是“請”她...(恕刪) 提醒是沒錯啦,所以才說可以處罰請他離開是一個做法如果她刪除視頻保證不再犯,有悔意的話,可給一次機會我覺得這樣也可以還能標榜中華民國是民主的國家也可以藉此把紅線畫出來,正告所有在台灣的人民但她的發言絕對是不對的在德國談納粹肯定也是被請離開在美國罵尼哥應該也是被請離開在大陸天安門前,說青天白日旗要插滿全中國這能驅離就不錯了,可能還會被抓去關更不可能出來開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