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跟上,這不會送驗、送審,而是NCC的行政作業成本,和標檢局檢驗送審、送驗沒關係這也不是扣稅,這跟經濟部的進口關稅,一點也沒關係這單純是NCC的行政規費,和經濟部的關稅、檢驗費,是2個不同部會,不同的收費項目,是要分開計費的,別搞成錢是經濟部拿的,他冤阿!
bmw_m3 wrote:是不是用比例的方式比較好,窮人只能買得起五千以下的設備,收取3%規費低於150塊錢,雖然有點貴,但尚可接受,富人都買三五萬元的設備,收取約900到1500的規費,富人對這點小錢沒感覺,這樣大家都不會有太大的反彈. 實施起來難度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