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默而生 wrote:
JasonQ...(恕刪)
老師提告是老師的權益
家長要提告不適任教師,也是家長的選擇和權益
只要老師、家長不是偽造證據、誣告或是利用謊言不斷的扭曲事實達到誣告的地步
這些都是他們的權利....
而法院也好,教師審查委員會也好,就是將雙方爭議做出公平的決斷的機制
stoak wrote:
目前確實沒看到這段(恕刪)
下面的為某位老師fb寫的,我相信有些該老師的朋友或同學肯定知道實情,但為了保護學生,選擇不說,即使學校對外的公開說明也沒提,但該家長太過分了,才導致於校內人士有人看不下去出來打臉
學校難為之處我們都是站在保護學生個人以及其隱私的角度來處理事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時候孩子在學校的行為已經誇張到極點,且持久與非單一事件(各校應該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孩子),但學校無法也不能把事情經過或孩子的惡行惡狀講得很清楚,只能啞巴吃黃蓮。
現在終於有人把過程寫出來了,也讓大家見識一下怪獸家長的恐怖、可惡之處與老師還有學校無力之處。
其實案主是我學弟,這事件從一開始我就知道,雖然校長很協助也很挺,唉!!上級長官、民意代表會挺學校挺老師嗎?答案明顯可知!
還有,各校也都可能有這樣的孩子與家長!各位教育夥伴,大家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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