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666888 wrote:
為什麼整個社...(恕刪)
說的大部分都對也是事實
但我原生家庭完全不給力
一點資助都沒有
別說幫忙,在爸爸過世前也都在扯後腿
但我跟老婆還是一起咬牙買了房、換了車..
自己努不努力跟決心還是很重要的…

如果心態只想躺平
即便家裡有金山銀山
還是有一天會被搬空的..
Vincent666888 wrote:這就是[富貴貧賤、智慧愚鈍皆世襲]、[人生而不平等]的道理。不過生為女人要比男人幸運,嫁對人從此脫貧近富貴,而男人大部份卻得靠自己努力打拼!
為什麼整個社...(恕刪)
simonsu8879576 wrote:
呵呵呵...
1984年買了第一幢房子--台北市興隆路家家社區,新台幣1,100,000。每天從7:00出門,夜裡10:00回家。週末還要兼差。吃了三年蘿蔔乾炒蛋的便當,終於還清房貸。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