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打卡炫耀能進出卷宗滿地的檢察官辦公室蔡清祥認為,他不曉得這件事的實情,不能只看照片就推定是在採訪,而且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這不是包庇。蔡也請現場的記者評評理,「這樣認為是包庇嗎?還是記者不能與檢察官能有一些溝通、交往嗎?」
吳子嘉就公開說過他的朋友拿1000萬現金給柯文哲。這些大概都是入柯的小金庫。已經查到柯文哲的帳冊,這也許是週刊在胡扯。也有可能是週刊在放消息。先假設,檢調真查到柯的內帳。那絕對不止一筆,一個檔案只記錄一筆資料??只要檢調拿帳冊一一詢問柯背後的金主。行賄的罪不重。柯大概就要關到死了。最後我是勸陳佩琪少公開出來說話。陳對柯的內帳及金錢的是不是真的清楚,還有疑慮。除非柯認罪全扛下,不然陳要不要轉被告也是檢查官一念之間。如果陳佩琪真被轉被告,最糟的情況下。柯的子女也有可能。像陳致中一樣被關。
honest man wrote: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檢察官搜索時遭查扣一個隨身碟,其中清楚寫「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 整支隨身碟就存那幾個字嗎?要紀錄帳目還不給他打一整排,像是花2200萬叫陳佩琪擦地板之類的,怎麼不一起爆出來給大家聞香
我討厭柯文哲,但是拿一個沒有確實證據的圖利罪押人我非常不認同,京華城案有貪污舞弊的情事是確實的,但是檢察官至今沒有給出柯文哲貪汙的證據,倒是媒體謠言滿天飛,又是700萬、又是1500萬等,結論就是檢察官沒有給出柯文哲貪汙的證據,但是就是要押人取供,台灣到底是司法還是民進黨的私法
有點怪, 假設以高虹安的案子來看 ,46萬元就起訴貪污罪那柯文哲有 1500萬 ? 或 170萬 ? 或 700萬?怎麼不是用貪污罪押起來?週刊居然還是說獨家消息.我覺得是否所有案件 ,媒體要報導時 ,僅能以公開的法律文件做報導 ,任何額外的臆測. 瞎掰 .通通不可以想報導臆測瞎掰的訊息當然也可以 ,要公開說明消息來源應該要比照疫情期間的一些規範 ,不然一堆有特定目的亂掰的在操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