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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認7380萬進自己口袋

fuzzy37 wrote:
至少國民黨沒有分出去
民進黨沒人敢查所以沒人知道


國民黨即使有分也會有魚紋出來坦
再說,猴猴塭仔圳重劃應該賺不少,又是烙跑參選,黨內人緣也不怎樣
他敢拿嗎?
拿了87%被自己人搞
選戰是多少人一起努力流汗打下來的成績
結果教主一人就分了2/3 , 還拿來置私產

難怪2024選完褲子都還沒穿
就急著宣佈要選2028
柯文哲拿政黨補助款買個人商辦 陳以信:竟敢違法使用
2024-08-26 聯合報
陳以信下午在臉書貼文,附上2015年時有人質疑前總統馬英九將大選時所獲之政黨補助款4億餘元,全數挹注「新台灣人基金會」,他以總統府發言人身分駁斥的相關報導。

根據報導,陳以信當時就以總統副總統罷免法第41條規定,說明馬英九的大選選舉補助款依法由中國國民黨領取,全數交國民黨運用,國民黨也在當年的財務決算書中將其列為政黨收入,反觀民進黨在2008年、2012年的財務決算書中,只見到將立委選舉的政黨補助款列為政黨收入,卻沒見到謝長廷、蔡英文的大選選舉補助款被列入收入,反要求民進黨說明流向,以及相關法律依據。

陳以信指出,簡單說,立委選舉的補貼款是給個人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的補貼款是政黨的,他早在9年前就公開質疑過了.....
sonadora

所以當年民進黨的候選人違法了…怎麼沒被法院抓去關?

2024-08-27 10:19
VincentLu1021

鄭運鵬說,每個政黨、團體在會計作業上,各有不同的科目編列原則,民進黨依照會計師的專業建議,將留在黨部1/3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競選經費補貼款列為「其他收入」。

2024-08-27 10:44
fuzzy37 wrote:
陳以信下午在臉書貼文,附上2015年時有人質疑前總統馬英九將大選時所獲之政黨補助款4億餘元,全數挹注「新台灣人基金會」,他以總統府發言人身分駁斥的相關報導。

根據報導,陳以信當時就以總統副總統罷免法第41條規定,說明馬英九的大選選舉補助款依法由中國國民黨領取,全數交國民黨運用,國民黨也在當年的財務決算書中將其列為政黨收入,反觀民進黨在2008年、2012年的財務決算書中,只見到將立委選舉的政黨補助款列為政黨收入,卻沒見到謝長廷、蔡英文的大選選舉補助款被列入收入,反要求民進黨說明流向,以及相關法律依據。

陳以信指出,簡單說,立委選舉的補貼款是給個人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的補貼款是政黨的,他早在9年前就公開質疑過了,沒想到現在還有人依據民進黨的違法慣例行事。


其實簡單點 修正法規阿~ 把選舉補助款也設定不可進私人口袋就ok拉~
crazydiamondc wrote:
其實簡單點 修正法規...(恕刪)

按照法規總統選舉補助款是政黨才能領
不太可能由候選人個人領走
如果個人可以領就是法規有問題
黨領走有沒有入黨庫
可能才是重點
陳以信質疑的應該是民進黨沒有入黨庫
民眾黨有樣學樣
VincentLu1021

鄭運鵬說,每個政黨、團體在會計作業上,各有不同的科目編列原則,民進黨依照會計師的專業建議,將留在黨部1/3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競選經費補貼款列為「其他收入」。

2024-08-27 10:44
fuzzy37 wrote:
陳以信指出,簡單說,立委選舉的補貼款是給個人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的補貼款是政黨的,他早在9年前就公開質疑過了.....

=================
本屆總統大選,民進黨推出的賴清德、蕭美琴最終獲558萬多票,換算下來可領約1.6億的選舉補助金,不過選後選後賴清德承諾將補助金分為3等份,1份捐作公益、1份照規定回捐給黨、最後1份用於照顧弱勢的創黨和建黨黨員生活及年輕黨工出國深造。

至於國民黨,侯友宜及趙少康的「侯康配」最終拿到467萬多票,可領到約1.4億的補助款,侯友宜在選後表示所有款項將全數追給中央黨部,由中央黨部統籌規劃。
=================

兩黨都提到回捐,感覺應該是黨規規定補助款有一定比例是給候選人,而藍綠候選人都決定將自己的部分回捐給黨,但柯沒有,他收下後拿去買個人辦公室了。
fuzzy37 wrote:
按照法規總統選舉補助...(恕刪)


問題是國家的法規干涉不到政黨自己的黨規
除非國家就把法條說死
不然根本管不了政黨要怎麼分配這些款項

喊違法違法,結果當初就沒能定罪,你現在說這叫違法慣例?真的違法怎麼會變慣例?

要不要叫黨產會拖個10年再片面認定這算國家財產,跟柯文哲求償,把所有補助款充公?
過期無效

沒差啦 不用說什麼違不違法 他這樣做等同政治自殺 政治生命應該玩完

2024-08-27 10:34
惡魔推銷員 wrote:
兩黨都提到回捐,感覺應該是黨規規定補助款有一定比例是給候選人,而藍綠候選人都決定將自己的部分回捐給黨,但柯沒有,他收下後拿去買個人辦公室了。

還做了包租公,已經收了幾個月租金,租金是百分百進他口袋
這麼快就有現金回收,何況選舉補助款是納稅人的錢
什麼時候才是個人辦公室?
等到明年四月租約滿嗎?
如果沒被爆出來,繼續做包租公?

選舉補助款一直以來存在不少爭議
民代或地方首長選上後沒做滿換跑道
長期以來就被詬病,選舉補助款豈非賺兩次?
難怪大家這麼熱衷參選,選輸也沒關係,反正票數夠就有補助款回收
尤其是國民黨,有三次地方首長選上馬上換跑道選總統
大家當然盯緊補助款是否進候選人的私人口袋,選輸了還有錢收
避免落人口實,回捐給政黨就減少爭議

柯文哲這樣做不知是白目還是故意的?
一個小黨,經費缺很大,黨主席帶頭做了最佳示範
反正覺得未來沒希望,補助款變成私人的錢才是最實在?
sonadora wrote:
問題是國家的法規干涉...(恕刪)

故意不把法律規定清楚
這樣才能混水摸魚
CogChern wrote:
選舉補助款本來就是給候選人的,收入自己口袋是沒什麼問題。
不過相比其他候選人的做法,確實弱了一波。


以往我都是支持柯的,這次我也挺不下去了,選舉補助款這筆錢進自己口袋確實無不法沒錯,被爆老實乖乖承認就好又硬要嘴別黨也拿補助款買商辦結果被打臉,民眾黨內部查證也不核實就敢亂發新聞稿,自家主席被落井下石真的怪不得別人。

其實從最近的金流爭議到現在要怪只能怪柯文哲自己,人設大崩,平常不懂做人,看不起別人又要講別人黑箱不透明結果自己是一樣的貨色,嚴以待人寬以待己的態度才令人無法接受,這是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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