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你既然沒看過,我也是用引號引用這段話你為何先入為主的認為我是在污衊、罵你,在對你人身攻擊?你配嗎?你邏輯這麼奇怪?(恕刪) 還不就是你引言我的話,之後就直接說 阿鬼嗎?你在我的引言之後說 阿鬼那我也可以在引言你之後 從網路轉貼綠營反串的字樣,然後還狡辯不是在說你嗎?是你自己要引言我的,我都大發慈悲地回覆你了,還來問我配不配說你人身攻擊我喔好精彩
Shirley6790 wrote:這是雙方的認知不同而且一開始也沒有白紙黑字講清楚是±三%哦不平等條約,還一定要承認嗎?(恕刪) 認知不同?是被人押著簽名嗎?不同可以不要簽名啊!我就請柯粉們回答…..你們簽名之後覺得被騙.但是哪一次可以反悔的?再問一個….陳昭姿為什麼能上?B I 啊!
Shirley6790 wrote:我說你罵人,你不承認...(恕刪) 你怎麼會把作賤、作踐當成罵人呢?我承認沒有選字,所以系統跳出了“作賤”取代了“作踐”但是,文意都是“糟蹋自己”的意思你,只知道“賤”的表面字義?你的中文程度這麼差? 邏輯又這麼奇怪...卻堅信柯文哲可以超越藍綠?難怪當年白蓮教會壯大到禍國殃民,對吧?“賤,念成ㄐㄧㄢˋ,當形容詞用,字義一是價格低廉;字義二是地位卑下的;字義三是輕佻不自重;字義四是謙稱自己的。當動詞用,字義一是輕視或看不起;字義二是厭惡。當名詞用,字義一是地位低下;字義二是姓氏。作賤,辭典上並無此用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