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wawa wrote:
對於被認定的違建是否拆除,新北市政府自有裁量的餘地。
剛剛看到 賴副總統申報時候
只有申報土地 沒申報建物...
這樣 滿不利的~
這表示 建物從頭到尾 屋主都知道是違法的
且 因為不曾申報過 當然不會有完稅資料
這樣即便將地目修改
地上建物仍屬違法 且無法認定為既有建築
(連屋主都不曾申報過,所以連屋主都認定為空地)
這只能走拆除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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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錢省到不報建物
那也只能是自食其果
即便有電錶 水表 也是一樣沒用啦
fin501 wrote:
因為關鍵在92-93年修建時是否有申請建築執照,若有則可申請合法房屋,若是沒有那就是舊有違建擅自修建,這就變成新違建。 新北市一開始說是違建是正確無誤的,因為沒有建照。
你的說法是不完整的,
為何我說柯媽媽與賴清德是不同狀況的違建,
柯媽媽那是在法令公告後還施工的違建,
那是實質違建,
是不能補辦的.
而賴清德老家那屬於程序違建,
因為當時法令沒有強制規定或規定詳細,
後來才規定,
所以一定是可以補辦的.
就算沒有補辦或是沒過,
那就變成實質違建,
但那種深山偏遠地方根本只會列管而已,
目前光是實質違建都拆不完了,
還拆程序違建?
程序違建目前只有那種會造成公共危險的才會被拆,
因為牽涉到歷史共業,
鄉下一堆人都還住這種房子,
沒人敢動,
就說侯友宜如果真的有種就去拆賴清德老家看看,
新北市或全台灣這種程序違建通通拆,
我看國民黨還要不要選!
就說國民黨很笨!
有種新北市政府快去拆,
最好侯友宜帶隊去拆,
不要只會喊叫人家自己拆!
以下這篇敘述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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