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io wrote:骯髒野狗不會開著瑪莎拉蒂僅因擦撞就把別人打成顱內出血。
我又想起了王牌大律師的片段
真正的惡魔,正是無限膨脹的民意,是堅信自己是善人,看到骯髒野狗落入陰溝裡就湊過來群毆的,這就是你所謂的善良的市民
studio wrote:看起來這位動手的人前科累累,而且是百桂企業的總監。
為什麼成年兒子出事了 家長還要出來道歉 不要跟我說什麼家庭教育的問題
兒子能自己負責了 關家長什麼事.................
最好搞到企業都收起來 一堆員工跟著失業 後面的家人跟著沒飯吃 這樣無限上綱 大家有更爽嗎???
抵制惡質人物所經營的公司,這不是剛好而已?
起底3惡少!「開食品公司、車床小開、淨水器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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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敦量87年次今年23歲,高中念體育班專打高爾夫球,名車是他拿媽媽名義貸款花100萬買二手車,家裡開食品公司爸爸是負責人,網友起底,2015年他高二時就曾未成年無照騎車,硬闖警方攔截點遭罰9萬,爸爸提行政訴訟被法官打臉駁回,108年成功嶺服兵役時,拿椅子打同袍涉嫌傷害跟恐嚇,上法庭又說自己月薪2萬5法官裁定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前科累累這次把人打到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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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vs.當事人張敦量:「忍者無敵(忍者無敵),跟我們的張總監一樣無敵。」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studio wrote:
我又想起了王牌大律師的片段
真正的惡魔,正是無限膨脹的民意,是堅信自己是善人,看到骯髒野狗落入陰溝裡就湊過來群毆的,這就是你所謂的善良的市民
為什麼成年兒子出事了 家長還要出來道歉 不要跟我說什麼家庭教育的問題
兒子能自己負責了 關家長什麼事.................
最好搞到企業都收起來 一堆員工跟著失業 後面的家人跟著沒飯吃 這樣無限上綱 大家有更爽嗎???
真心不騙....
這樣真的會很爽
這才是公理, 這才是正義
這個富二代是累犯, 就是因為在過去的經驗中沒有得到教訓
或者是, 在過去的事件中, 他的爸媽保護得太好...
所以一犯再犯....完全不怕....
反正家中有錢, 可以解決一切.....
不過, 小弟猜想....
已現今大有為政府的想法
一定是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
這麼的有錢有勢, 台中警察到場都不敢抓
做足了面子給那個富二代
直到上新聞了, 才有動作
噯....我猜...
最後應該是 庭外被強迫和解
住院者有健保給付, 意思意思給個3萬元營養費
但, 馬車的維修費, 一毛都不能少,
不賠個30萬, 50萬應該不會善罷甘休....
不然, 這次只是球棒. 下次就是狼牙棒....
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家中沒錢沒勢...
rickchiu wrote:
現在還昏迷不醒的18歲宋姓男大生,就活該?
有錢開跑車不是錯.....錯的是這麼惡霸...而且已經有前科
根本是社會的縱容.....他爸道歉又怎樣?
道歉完,下次再幹倒一個接一個?
反正出來道歉就好....很明顯沒記取教訓...為何?
因為不痛不癢阿.........多打死幾個又怎樣?
不是社會的縱容,而是人民對政治的縱容
人民縱容政黨不修法提高刑責,照樣能拿到選票
因此形成的台灣畸形司法,導致了台灣畸形的社會現象
殺兩個不會判死
刑案慣犯可以輕易假釋出獄再犯
就算是殺人罪,實際受刑時間都很難關超過七年
重案的刑責都麼低了
一般刑案就更低
即便是像這種受到社會關注的頭條新聞傷害案件,頂多也只會判個七八年
而實際受刑時間基本很難超過3年半就能假釋出獄
若是沒上新聞的,常見法官給個緩刑幾年就沒事了,連入監都不用,根本等於無罪釋放
是讓台灣司法變成這樣的?
不就是人民對政黨的縱容嗎?
整天喊台灣恐龍法官
但法官也是依照法律來判的
法律若不修改,他們也只能這樣判.....不然呢?
看看人家歐美的法律多好
酒駕撞死人,起訴二級謀殺罪+三級謀殺罪+過失致死罪
只要酒駕這點確認,這三條陪審團基本會全部通過
刑期七十年起跳,必須坐滿,沒有假釋的選項
不判死
那就刑期實質化,實現真正的一罪一罰
而不是台灣現在的合併刑期、以及法院量刑從法條規定腰斬一半起降的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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