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x5x5x2 wrote:
你也認為要講現在,既(恕刪)
美國是經濟殖民,台灣被美國採取 301 and 超級 301 報復與威脅,
這段歷史,你不知道嗎?
才二十年前的事情而已。
已經跟你說過,不要逃避問題。
還是你很年輕,那時候你沒出生?
所以你沒看到美國欺負台灣的慘狀。
此外,
你當的是什麼兵?
會操作那些武器,你搞不清楚?
還是你記不得?
或者你是替代役?
還是你連替代役也沒有?
你不會操作武器,你要用什麼方法對抗中共的人民解放軍,
用你的鍵盤還有你的那個莫名其妙的網路?
你是駭客嗎?
或者你想效法不曾當過兵? 的這兩位先生何博文 ? 跟林昶佐 ?
所以你也不想上戰場,拿起武器跟人民解放軍打到你生命中的最後一刻嗎?
膽怯了嗎?
別那麼害怕解放軍,這樣可以嗎?
= = = = = = = = = = = = = =
美國只有移除一個雕像,還有其他的嗎?
美國人有弄一個類似促轉會的組織?
跑去抄查敵對政黨的黨產嗎?
此外,美國有抓耙仔嗎?
最早是綠色和平電台許榮棋、白瑄談論謝長廷是不是抓耙仔的問題吧?
後來的發展結果是這樣 :
http://www.vot.tw/nark_news/mark_case.htm
揭發謝長廷是調查局線民的時間
1998年11月4日台灣之聲廣播電台公佈謝長廷先生,
是調查局長期佈建在反國民黨陣營的線民。
11月16日謝長廷先生向台北地檢署告訴許榮棋、白瑄涉嫌誹謗及違反選罷法。
11月26日又用「追加被告及緊急聲請保全證據」
把誹謗、選罷法等案子「移轉」至高雄地檢署。
白瑄被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拘役40天緩刑2年,沒有繼續上訴而定讞。
許榮棋至高雄出庭13次,原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有期徒刑4個月,
經最高檢察總長盧仁發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後撤銷判決,
在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改判無罪,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無罪定讞。
馬英九總統2008年3月1日證實在當法務部長就知道謝長廷是調查局線民(抓耙仔)。
揭發謝長廷是調查局線民的相關案號
許榮棋則被謝長廷「技術」性追加被告至高雄出庭13次,
經非常上訴無罪定讞。
高雄地院89訴2731
高分院92上訴244
最高法院93台非108
高分院93上更(一)155
最高法院94台上2482
台北地院判白瑄4個月有期徒刑,上訴高院獲判無罪,
後最高法院撤銷判決,高院判拘役40天後緩刑2年,白瑄沒有再上訴確定。
台北地院88年度訴954號
高院91年度上訴1938號
最高92台上6794號
92上更(一)847拘役40天, 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2年
請多多點擊 Mobile01 網站內的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