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從這一次貓貓走私事件來看,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有問題且又不改進

沒有市場就沒有走私
別養寵物就好了
george306 wrote:
不管是不是貓咪, 不(恕刪)

"不一定是走私者該被罵, 因為如果有一套合理的法規流程, 請問有哪個合法商人不願遵守?"
看到這邊,後面的文也不需要再看了,對於這種邏輯,我實在是不行...
一年不曉得有多少件活體走私案喔,每件都樓主出錢支付檢疫 + 隔離費用的話我就支持樓主。
george306 wrote:
不管是不是貓咪, 不(恕刪)

有種去遊行抗議丟雞蛋啦~~~~~
不要明貶暗褒^+++^
有種立法把走私動物的人抓到直接槍斃,或是跟走私動物一塊兒安樂死^+++^
george306 wrote:
不管是不是貓咪, 不(恕刪)

咦~
臺灣司法改革...才結束沒多久耶~
出事了才檢討這點沒錯...
重點是..檢討到最後沒檢討出方案...
但是呢...政權又輪替...或者又有別的案件出現...
所以又要檢討新的案件....舊的呢...?當然在文件下層阿~
就一直循環~~
然後呢?就沒有然後了~
反正立委沒得選就去選市長~不然就當其他的官~
那這些案件呢?可想而知...我當時是立委~現在又不是~
你寫的規定是10年前的。如果要對比這次的狀況,你應該要查新的規定。

我們兩年前也是從狂犬病的國家(美國)帶貓回來,中間很花時間心力金錢,這些全部都是為了要保護住在台灣的其他動物。狂犬病潛伏期非常長,這批走私貓又這麼多隻,請問政府哪裡來的人力資源和隔離場所?
delenatii

使用者付費,政府不需要用所有納稅人的錢,耗費人力資源和隔離場所 !

2021-08-23 11:22
殊不知每年有多少活體動物被銷毀只因為沒人炒作或者它不可愛

今天會上新聞跟引起廣泛討論只是因為他是可愛的貓

動保只在乎可愛的生物其它什麼豬啊牛啊雞鴨魚等等都很好吃

台灣人雙標難波萬蒸蚌!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那些用購買的方式飼養貓犬的,也是共犯幫兇

不是走私者的錯請問是誰的錯?
看了這篇文章只讓我對所謂的動保界更為厭惡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 2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