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in wrote:就承認是跟馬一樣發消費券有這麼難嗎?大不了多一些限制購買品項的限制而已本質都是一樣的東西搞個很新很炫的名詞就比較好?結論就是愚民政策而已 兩者是不同的。我假設如果和馬政府花一樣多的金額,且套用這次振興劵的形式,那應該是「民眾花1000元,可領4600元振興券」這樣就是等同於政府出了3600,店家可以收到4600,那就更有感了。應該可以看出差別吧?只可惜政府不願意出那麼多。
qinin wrote:講白一點就是死老百姓就要自己出錢啦政府還可以從死老百姓身上賺一千,爽的咧 沒錯,就是要民眾一起出,但是從死老百姓身上賺一千是怎麼算的?你可以給我你領到的3000振興券,我拿1000元鈔票給你,如何?你可以從我身上賺到1000喔!
惡魔推銷員 wrote:因為政府希望只付出2000元的情況下,讓實體店家拿到3000元,才會要求消費者也幫忙出1000 看來你真的不懂政府預算機制...這樣講好了...如果今天政府知道店家要拿三千振興劵來兌換...就會先通過三千隊換金額的預算讓店家兌換..而這預算就會撥下來...所以那一千元也不會放到兌換振興劵的商家然而從你身上拿的一千...就會變成多的收入230億...這230億..要怎麼用...必須要提出政策出來..讓國會審核..才可以動...但是現在是...政府收了230億(假設每人都有支付一千元)....那這230億要做啥?是補貼健保??勞保??還是其他建設??中華民國不是共產制度國家....就算是共產制度國家要收取私人財產都要先立法你不能讓老百姓去猜...政府每項的收入支出都要有明確的說明.....不能說莫名其妙的收了一筆錢..然後這筆錢要做啥都不知道...今天民進黨可以這樣做.........明天國民黨也可以這樣做.......隨便給個名目...我就向全國老百姓收錢....收完錢...錢去哪邊??沒人問....
惡魔推銷員 wrote:兩者是不同的。我假設(恕刪) 一樣的東西就是一樣,講白點就是民進黨詐騙集團當初罵消費券現在拉不下臉啦在那計算金額還蠻好笑的,白爛,事實就是兩個是一樣的東西只是民進黨搞個新包裝而已看的出這政府很白爛而已整體成本一定是白爛券比較高,各單位發放的人力成本,民眾排隊及申請的成本根本就沒計算進去還有臉嘴馬消費券成本比較高
惡魔推銷員 wrote:兩者是不同的。我假設...(恕刪) 又在瞎掰了「民眾花1000元,可領4600元振興券」這樣就是等同於政府出了3600,店家可以收到4600,那就更有感了。政府直接給我4600,我也可以在商家消費4600,商家也是收到4600,有什麼不同?老實承認自己之前的錯有這麼難嗎?
sunup921 wrote:為什麼希望商家收到3000,需要老百姓幫忙1000,政府不能直接給我3000嗎!給愈多,我消費更多,更能幫助商家,你這理由不覺得太瞎嗎? 直接給3000,可以呀!預算增加啊!給5000更好,給一百萬算了,給越多消費越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