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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就是在裝傻的!不接受中華民國司法人員,去香港押解殺人魔!

樓上01的各位你們怎麼又中計了阿,1450就是要狂發新的貼子,用標題殺人法把這件事情狂洗白,你們還傻傻地回復,不是又讓這些標題狂上01的新聞第一頁了嗎?
Cardan5576 wrote:
香港政府就是在裝傻的!不接受中華民國司法人員,去香港押解殺人魔!
殺人魔香港政府...(恕刪)

樓主,你這標題和內文「超說」了喔!
陳同佳是涉嫌殺人罪沒錯,他一定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但還沒定罪前,他也只是個殺人嫌犯而已,
好像總統、行政院長、法務、內政部長、媒體包括名嘴,都不敢說他是個「殺人魔」
這樣說,道德上或法律上,可能都有問題的。
chiashin wrote:
護航蔡政府不成,回答...(恕刪)


我何必再浪費時間對牛彈琴
旺中在打你們家黨主席了
火燒屁股囉
Cardan5576 wrote:
大家不要再為這個殺人魔,一直鑽牛角尖,傷神又傷和氣! (恕刪)


文你發的,現在說吵這傷和氣
人家公雞變飼主,你飼主變公雞?
一個殺人魔!不值得大家這樣為他傷腦筋吧!殺人償命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不需要再為他多費唇舌解釋狡辯吧!這種垃圾不是那麼重要!
政府應多關心公安問題才是重點!如何提出政策改善,問題是政府現在的重點是拚選舉才是最重要!
沒有人在為陳同佳爭辯。

只是有些人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就在那裡大呼小叫的。
我看到這種情形就會忍不住伸出我的巴掌呼過去。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菊姐,有人呼叫妳

話說職業要有職業道德。領錢打自己人是不對的行為

Deoxyribose wrote:

認為韓國瑜去中聯辦沒...(恕刪)
dwang wrote:
菊姐,有人呼叫妳笑笑
話說職業要有職業道德。領錢打自己人是不對的行為..(恕刪)


韓粉專打自己人
跟你們比
我只是小咖
Deoxyribose wrote:
韓粉專打自己人跟你們...(恕刪)
那麼厲害趕快去英國押林克穎回來
Deoxyribose wrote:
韓粉專打自己人跟你們...(恕刪)


你說 民進黨對這事件有立場沒是非

請問 您是民進黨的發言人嗎?

是的話代表你對這事也是 有立場沒是非

如不是 你怎知民進黨對這事件有立場沒是非 (我找過新聞資料並無類似的文章)
難道你是拿民進黨的錢 幫民進黨上網宣傳?

再不然,就是你自己的想法是 有立場沒是非,只是沒種承認,推給民進黨

請問你是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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