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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招!!!陸委會:【香港不辦,我們來辦!】派我們的檢查官去香港抓人

風起雲湧天下無敵 wrote:
不歡迎他人入境 是主...(恕刪)

不歡迎自己島上的通緝犯入島也是DPP權力的展現
天佑桃園 wrote:
犯人都來自首了這樣還...(恕刪)


民進黨詐騙集團就一直在騙嘛,李敖大師早講過了
警察遇到犯人來自首投案的還可以選擇這個收那個不收,這不叫人治這叫什麼?
白痴政府
只是超買而已 wrote:
樓主臉腫到豬頭樣+1


靠,您還真厲害,都腫成這樣了
還看的出來他原來的樣子…

Dwing wrote:
自打臉還不自知,對於在國內犯案的通緝犯要來台投案
還拿出裁量權來阻擋嫌犯入境投案?
這叫依法辦事?這是人治吧?!
這是政府鬧笑話,不是法律是笑話
因為"做選擇"的是執行者,不是法律
是台灣政府選擇不讓嫌犯入境,不是法律規定嫌犯不能入境
連主體都搞不懂,還想打臉他人
丟不丟人啊?!
簡單邏輯還能硬掰..真是姑婆勇!!


呵呵
"做選擇"的是執行者
但是"給予選擇"的是法律啊
法律說可以這樣做
你們說這樣做是笑話
那不就是視法律說可以這樣做是笑話?


誰打臉誰不是先講就贏


姑婆勇這招就是厲害
把Dwing騙得團團轉
什麼鬼?

所以台灣警察、檢察官要到香港去押人?

基於國際法互惠平等原則,

以後如果台灣人在香港犯罪,香港警察可不可以直接來台灣押人?

或者,香港的老大中國警察,可不可以直接來台灣押人?
qinin wrote:
民進黨詐騙集團就一直在騙嘛,李敖大師早講過了
警察遇到犯人來自首投案的還可以選擇收不收喔,這不叫人治這叫什麼?

事實證明,民進黨真的不會治國
主權的界線在哪也搞不清楚
除了選舉跟酬庸,其他都是很兩光的
邪惡小多 wrote:
什麼鬼?
所以台灣警察、檢察官要到香港去押人?
機於國際法互惠平等原則,
以後如果台灣人在香港犯罪,香港警察可不可以直接來台灣押人?
或者,香港的老大中國警察,可不可以直接來台灣押人?...(恕刪)


因為他是已知嫌犯依法不能以自由人身份給簽證入境
只能以司法互助形式入境
也就是全程要檢警陪同
香港檢警很忙, 沒空
那就只好由我們檢警跑一趟
所以禮貌要問對方一下看可不可以
但現在對方說不行耶
啊不是要讓他自首, 香港不放人他怎麼自首?
那就沒辦法囉

你們趕快幫香港政府想想辦法怎麼破解民進黨的招式
Deoxyribose wrote:
因為他是已知嫌犯依法...(恕刪)

換個案例,來看投案跟押人

1.假設如果林克穎要台投案,台灣會拒絕他回台入境?

2.同樣的,台灣可以派人去英國押林克穎回台受審?

台灣可否在國外執行司法權?
Deoxyribose wrote:
更新, 看吧~人家香港不給人了
你幫香港政府想一下要怎麼解吧.(恕刪)

香港政府依照他們的法令無法把他們審過服完刑期的人押起來很正常啊
洗黑錢這罪判刑關出來了,殺人罪無管轄權,該不會連香港刑法是屬人還是屬地主義都搞不清楚,對方律政司就說了如果硬要他們起訴送去審,依據香港法被判無罪只會增加有管轄權國家的審理問題
現在嫌犯服完刑期就自由了,香港沒辦法押只好人找了人勸他自己去投案
但是蔡政府發了拒絕他入境的禁令,不管他是不是自願要來投案,甚至後來反悔在接收到他人要過來的訊息,蔡政府就應該讓他過來,依法審判,這是司法主權的展現
結論就是誰管他香港要怎麼解,那他家的事情啊
我們管不到他,他們也管不到我們,我們只求把犯案者抓回來審,這麼單純的司法問題
為什麼要隨對方起舞,就算大陸想操作一中,那就給他們操作啊
他們喊了這麼久的一中,蔡政府有怕過嗎,怎麼這次就這麼怕被人說是一中???
Deoxyribose wrote:
因為他是已知嫌犯依法不能以自由人身份給簽證入境...(恕刪)

請問依什麼法?
台灣警察又依什麼法到香港抓人?
如果香港承認台灣警察可執行司法警察職權,
台灣要不要承認香港、大陸警察在台灣執勤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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