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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前的奪命酒駕


媽媽烹 wrote:
https://udn...(恕刪)
何苦想那麼多,酒駕不就是酒跟車的問題嗎,拿掉其中一個,不就解決了嗎,呵呵
酒駕撞死人,直接以殺人罪起訴,太麻煩了吧!就直接判死刑,直接槍斃比較快吧!這樣才有效果!對於沒有人性的禽獸這樣剛好而已!
二月十三日又發生洒駕撞死兩人死亡,一人重傷,駕駛肇事逃逸,又找人頂罪,只要六萬就交保!真的是笑死人,人命真不值得!
為什麼不馬上將這個禽獸槍斃,留他在世上他會繼續害人!太恐怖了!
媽媽烹 wrote:

可怕的是,台灣明明知道有這樣的社會問題,卻不去思考該如何揚善除惡,而是集體想方設法鑽漏洞。在這種歪曲價值觀下,即使「人之初性本善」,在這種陽奉陰違、道貌岸然的社會染缸中,最終也會跟著墮落

...(恕刪)


很棒的回答 

感覺台灣人在學生時代結束後 就停止了教育與思考 

剩下的是 民主 自由 與 媒體八卦

這樣的文化下 人民如何進步? 我想不通。
陳朝暉 wrote:
1.酒駕實施鞭刑2...(恕刪)


這個沒用

要改善,判酒駕者觀賞一等親被車撞掛,順便直播


酒駕撞死人不斷發生,台中沙鹿三位老人家早上起來去運動,好端端走在街道上,卻被一名喝通宵的蕭姓男子酒駕撞上,一位老人家還被撞飛三公尺,送醫後兩位老人家不治死亡,一位重傷有癱瘓疑慮,酒駕肇事者撞死人之後,逃回家還找朋友頂替,警方依公共危險、偽證移送法辦。

媽媽烹 wrote:
因此,小弟有個淺見,何不使用「溯源連坐法」的原則來修法?...(恕刪)


真要實施連坐法,何以只抓賣酒的,不抓賣車的?~

媽媽烹 wrote:
請店家幫忙強制為酒客叫計程車,或是針對不配合的酒客報警處理,在技術上會很難實行嗎?...(恕刪)


不會,執行上絕對不會有問題~

執行個一次兩次之後,該店就門可羅雀了就是~

venus0256 wrote:
不管是自己或是借的都一律扣車三年...(恕刪)


保管問題~

媽媽烹 wrote:
素質差真的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失敗,導致社會化過程中又越走越偏導致。...(恕刪)


所以當事人都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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