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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事件就是法條解讀的問題

好吧, 你就繼續督吧,

反正執政囉, 法律隨你們解釋囉,

但是能不能解釋一下, 同一條法律, 陽明大學的校長可以當, 台大的不行??

那麼守法的你, 要不要解釋一下為何不去督陽明??

不要拿教育部那一套來搪塞,

請立即開一棟樓督陽明我就相信你守法了!!





petersonli wrote:
誰說了都不算,法律...(恕刪)

教育部等於國家!!

petersonli做得好!!

petersonli wrote:
憲法第162條規定...(恕刪)
petersonli wrote:
憲法第162條規定:...(恕刪)





除了笑,言語難以形容我的觀後感。
根據台大校長遴選辦法:

沒在候選人資格寫我是某公司獨董可不可以選校長?----可以

遴選委員跟候選人有從屬關係可不可以投票?--------- 可以

選上了,沒辭獨董,就職後有利益衝突----請法辦

選上了,辭了獨董,圖利廠商-----------請法辦


這麼簡單的事情還有什麼好屁的?

不要以為會舉個法條就天下無敵!天下是逃不過一個"理"字!

硬要凹什麼利益迴避,去搞清楚利益迴避的意義,不是所有事有關係就要利益迴避!

那蔡小英選總統時他的親屬、他持股的公司股東、員工、他當黨主席的黨員、他執政後發包工程的廠商要不要利益迴避,禁止投票?

說什麼屁話~~~

扯東扯西也掩蓋不了,選輸翻桌的事實!
lovejerry999 wrote:
除了笑,言語難以形容我的觀後感。


高手果然是高手風範,
一笑置之...

wiessen.tw wrote: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恕刪)


當年蔡英文在選舉公報上沒有揭露在宇昌公司的職位

有影響候選人資格嗎?

發炎人都說了

現在政府不是在追究館先生有甚麼問題

而是質疑台大遴選會的缺失
wiessen.tw wrote:
1. 現在各候選人們都知道了,怎麼還沒有候選人跳出來說有問題,要求解除遴選委員的資格?
都已經選完了跳出來有用嗎?又還沒開始第二次遴選。事實上遴選不公也是台大老師開記者會提出的,怎能能算沒提呢?
2. 被解除的是遴選委員的資格,不是被遴選人的資格。管獨董還是能繼續參與遴選過程,這樣有疑問?
失格的是兼職違法的問題,不是因為未利益迴避,先撇開兼職問題不談(這個還有得吵),該次遴選會本身就因利益為迴避程序不正義有瑕疵,應該重選。
3. 獨董跟董事的厲害關係是有多厲害?可以請金管會主委明天答覆你。
民進黨會讓自己沒台階下嗎?就問你自己吧,假設你是班長候選人,發現底下可投票的與另一個候選人是同家公司獨董跟董事的關係,你覺得無所謂嗎?

如果以此標準來看
候選人是中研院副院長 遴選委員有3個是中研院院士
你不認為這有利益問題嗎?
你都認為獨董跟董事的關係有問題了
卻不認為上司和下屬的關係在這場遴選中有問題?

petersonli wrote:
憲法第162條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監督。」
教育部做的好

只問你一個問題 如何監督?
你的例子根拔管有關係嗎? 這次台大遴選校長, 有賄選嗎?

petersonli wrote:
憲法第162條規定...(恕刪)


連憲法都看不懂,你高中到底有沒有畢業?
拔管問題不在法律跟規責,如果是這樣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
重點是不爽阿顏色不正確不願讓他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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