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
我可以跟你講一個目前在法院裡普遍的現象,法官是依自由心證挑選證據,想要的證據才會出現在判決書裡,與法官認定事實不同的證據不會出現在判決書裡,必須在卷宗裡才看的到。...(恕刪)
我們不能阻止法官裡有這樣的人
所以才有允許上訴的權利
你所謂的自由心證
是基於法官與你的思考模式並不相同
和你的想法不同
你認為是證據的東西
力道強嗎
可信度夠嗎
與案子相關度高嗎
這都是考慮的重點
所以才不是什麼都會出現在卷宗裡
saredira wrote:
現今許多法官兢兢業業辦案、依法判決??
一般民法我不知道
但刑法我覺得都是在和人民開玩笑
覺得廢掉法官直接改人工智慧AI審案
會更公正且更省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