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mivice wrote:
要賭當然可以這是自由
但敢做不敢當
就不是法律問題是先自己做實個人道德有問題了
不過有些人本來就打算混在人群中
難看丟臉誰又知道誰是誰人格高與低呢?...(恕刪)
說得好。
多數人都知道那句話是甚麼意思,只有當事人和少數相挺的人要硬拗。
說錯話連道歉的智慧都沒有。就算不上法庭,也早就在01上讓人瞧矮了。
happywork01 wrote:
說得好。
多數人都知道那句話是甚麼意思,只有當事人和少數相挺的人要硬拗。
說錯話連道歉的智慧都沒有。就算不上法庭,也早就在01上讓人瞧矮了。...(恕刪)
finepupil wrote:
類似樓主截圖及小春大舉例(我看你老師)的文,有些是故意以模稜雙關的方式要對方不爽,但沒有侮辱的意思
有些是要侮辱人,但避免被告成,以模稜雙關的方式表示,結果少了客觀行為
樓主狀況,我認為全文是酸樓主不是有錢人,是賣房的代銷或仲介,因為年輕有姿色才會有五間房在賣等等,故意以模稜雙關的方式酸樓主,要樓主不爽,不是侮辱
樓主擷取片段認為被侮辱是賣那個,應該是雙方酸來酸去,酸到後來不爽了,認為不是酸,是侮辱
所以我認為公然侮辱告不成,改告民事還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