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251 wrote:當面交付=偷錢=違法?.(恕刪) 這世界上就老是有這種人喜歡斷章取義這個事件裡面的當面交付,重點是有人坐車不付錢運輸工具本身是需要維護的,維護的費用是所有使用者來支付的今天有使用者不付錢,不就是偷其他使用者的錢?EX:北捷的單位距離維護費一定比高捷高很多,使用者的數量,當然會影響損耗當然,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很難定這種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提高進出時間差的收費標準至於這樣,是影響到那些人.....其實,關我屁事,我又沒用到北捷所以,那些護航店家的,到底有多少人是有在使用北捷咧....
skypeorff wrote:如果面交不收錢當然不算商業行為囉 你這樣說就被那些無理取鬧愛佔便宜的衝撞體制者搞混了商業行為,當然包括:下定、付款、取貨及保固!(每個階段又有很多不同形式)至於那個甚麼幫媽媽取貨的"孝順青年"~PS:孝順青年常會上社會版,請多加小心你是以賣方的代表或受雇者身分幫忙傳遞貨物?如果不是,在賣方交貨給你的當下,取貨這個商業行為就已經結束了至於你是要幫買方運送、還是要暗槓、還是要拿去丟掉那是你跟你媽媽之間的問題,跟賣方無關~請不要無理取鬧
傲笑憐 wrote:這世界上就老是有這種人喜歡斷章取義這個事件裡面的當面交付,重點是有人坐車不付錢...(恕刪) 這世界上就老是有這種人喜歡無限上綱這個事件裡面的當面交付,重點是有人涉及商業行為你說說看..無涉商業行為的當面交付違反哪一條法?
真的不用扯那麼多了,定義來定義去要同站進出,佔這種小便宜送貨、送東西或送什麼隨便你「送」(爽)就好但誇張到被勸導、甚至被人家開罰的時候請不要在那邊囉哩八唆,因為人家規定在那邊如果不爽,可以不要坐或是想辦法進捷運局改規定不用在那邊扯東扯西,扯一堆狀況提出來模糊焦點跟以前買月台票貪小便宜從台北坐到高雄只想要補一站票被抓了才在那邊扯東扯西的人有什麼兩樣?!好好的人不當,偏要當耗子鑽洞就低調點耗子就別大搖大擺過街,當然人人喊打,懂不?!
大馬1251 wrote:你說說看..無涉商業行為的當面交付違反哪一條法?.(恕刪) 這種曲解法律的行為,你有機會再去法院慢慢灰到底有沒有鑽漏洞坐車不給錢?你知我知全天下都知道至於有沒有違法?關我屁事啊,抓到又沒人給我獎金~貪財怕死愛做官的台灣人哪~再鑽阿、再護航阿,很光榮是吧deapblue wrote:真的不用扯那麼多了,.被抓了才在那邊扯東扯西的人有什麼兩樣?!好好的人不當,偏要當耗子鑽洞就低調點..(恕刪) -----------------------------阿?你是大馬不是台灣人?對不起讓你看笑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