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鐵子 wrote:
一、看來你不知道,動作慢的人是不該搭手扶梯的,
小孩、老人就是追不上手扶梯的速度,反而會跌落在手扶梯,所以對「老弱婦孺」來講,手扶梯真的是險境(恕刪)
1.你說的老人及小孩並非全都是動作慢追不上電扶梯速度的人,為何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呢?
而若是身體條件真的無法跟上電扶梯的速度,能夠判斷的人自己應該會知道不能搭手扶梯而去搭電梯,無法自行判斷的人身邊也會有人協助,自然能夠跟上電扶梯的速度了,這應該也是簡單的道理及常識,請不要再扯非正常情形外的狀況。
2.我的文中明明就寫了「行走」或「奔跑」,但你偏偏只挑奔跑來回應,
所以我是否也能懷疑你在閱讀上有問題,不然就是眼睛有問題或是刻意為之了。
而且行走也有分慢走或快走,這兩者會一樣嗎?而既然要慢慢在電扶梯上走,那麼與不走相比是能快了多少時間?
另外現況就是有人會在電扶梯上用跑的,若你要昧著良心說沒有那我也沒辦法。
3.我有說因為電扶梯是紙糊的所以不能行走嗎?麻煩文章看清楚點。
還有電扶梯本是設計用來搭乘而非行走用的,正常使用就是「緊握扶手,站穩踏階」,
或許廠商有如你說的考慮到有人在電扶梯上行走來設計,但那並不表示在電扶梯上行走就是對的或正常的情況。
4.電扶梯本就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危險,並非是假想,不然北捷也不會要大家緊握扶手,站穩踏階了。
既然有可以避免危險發生的舉動,為何還要去做可能發生危險的行為呢?這也是常識吧!
再來是電扶梯的速度有跟馬路上車子的速度一樣快嗎?如何類比?而且車子本就是開在馬路上的,但電扶梯是用來搭乘的,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