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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用機械油做包子 食藥署:最重罰2億


XaosLin wrote:
都要依法開罰還被勒令停業了你那是誰家的法律...(恕刪)

好像是去查的人專業度不夠
所以預防性先停業產品下架
等衛生局檢驗搞清楚再說

因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命業者停業,並抽驗產品檢驗若觸法最高可罰2億元。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前提
這家到底是不是違法黑心包子
有可能
但是
每家的商譽建立不易
如果沒有百分百確定
我不希望看到一些見獵心喜的人在那邊說一些胡話

XaosLin wrote:
都要依法開罰還被勒令停業了你那是誰家的法律(恕刪)


這件新聞到此為止
很明顯是預防的安全性下架
如果廠商違法違規屬食才會開罰

就像你拿著刀一身血的站在一具屍體旁邊
不會直接被判死刑
也不會直接說你可以教化然後判你(無期)徒刑
警方與檢察官會先調查案情
視需要會申請羈押你

因為你也可能是在家殺了雞之後
聽到門外有人被殺的慘叫跑出來看
剛好被他人發現你拿著刀滿身血站在屍體旁邊

crab69 wrote:
查扣的油桶上面都貼...(恕刪)


沒有人要否定你的專業
問題只在於食品級潤滑油是存在的東西
我也不清楚GUGUGU兄說的跟我說的是不是一樣的東西
但是我也是就我的專業告訴你
你所認為的白蠟油成本低不是存在的事實

前面貼過的聯結我相信你沒有看
因為你百分百自信20幾塊的白蠟油成本超低
但是食品工業用油最大宗是棕櫚油
油炸物、烘焙都是合法用油
我52樓貼的聯結明確說了
棕櫚油的常態價格約550美元/公噸=約16.5元kg
當然國際大盤甚至期貨價跟你的國內30噸價格會有相當落差

但是該工廠一天最多4000顆包子
合理推測每個包子用的(潤滑)油量都是以克計(甚至是0.0x克)
那需要價格落差到什麼程度才能成為誘因又使人犯罪

同時
我也明白表示
以我個人的標準
有沒有濫用這個油
我都不會選擇他家的包子食用
與油無關
而是製程
在我的標準裡
即使是我家品管
也只會在有特殊需求時
才可以拿著手機相機在產線上拍照
到不是要隱瞞什麼
而是我不會讓任何人攜帶不必要的東西進到產線

最後告訴你
我的專業是食品業
但是我是老闆不是品管
很細節的食安法規我未必通曉
(所以我要花錢找品管)
但是成本的管控我倒是必須要有概念
企業違反勞工法也只有幾萬,這叫做包子的情何以堪,包子一顆也才10幾塊,一天能賺多少錢。
給大家一個觀念
發現食安問題,只要是有正確的資料訊息(不是自己認為、以為、猜的)
請直接向該區域的調查站、犯罪打擊中心檢舉
打那個食安檢舉專線是沒用的
用司法這條路下去最快
(看看屏東老農向屏東縣政府檢舉沒效,結果向中部犯罪打擊中心檢舉才爆黑心油新聞)

death63 wrote:
打那個食安檢舉專線是沒用的...(恕刪)


我覺得新聞台的重點應該是為什麼爆料者打食安檢舉專線沒有用, 是真沒有用, 還是爆料者為強化爆料內容煽情度胡謅, 如果這個專線沒有用, 就真的是大問題了!

asiacat wrote:
我覺得新聞台的重點...(恕刪)

實情是都有拿錢,哪知道他跑去外縣市報案

Gugugu wrote:
好像是去查的人專業...(恕刪)


看起來專業沒問題, 勒令停工正確,
食品機器潤滑油, 只能用於機器,
容許機器微量滲出汙染食品,
不能直接用於食品,

無關動機, 無關油貴或便宜
asiacat wrote:
我覺得新聞台的重點應該是為什麼爆料者打食安檢舉專線沒有用...(恕刪)

食安檢舉專線是直屬行政院
因為之前跨縣市報案問題才設直屬電話
這不是地方政府管的

1.行政院也靠不住
2.行政院專責人士認為不違法

不知道實情是哪一個?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早上打電話給那幾家大盤商的業務閒聊,他們抱怨這案子搞得他們雞飛狗跳的

公司下令所有業務全員出動,到各下游客人那裡實地看現場,務必三申五令白蠟油不能與食物接觸(當然刷在表皮的也絕對不允許)

下游客人那麼多,大概要連跑三個月都不知道跑不跑得完

哭死

Gugugu wrote:
食安檢舉專線是直屬...(恕刪)


給個觀念
行政院接獲食安報案
並不是行政院自己查,是交給地方政府查
那不是雞生蛋、蛋生雞的意思
有檢舉過行政院、監察院嗎?我檢舉過
一樣回我的都是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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