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elda wrote:
真正的事實是休民法根本影響不到異性戀夫妻……
是嗎?
那我倒要問你,立特別法對同性婚姻有什麼影響?
除了你們自以為是的 "專法就是歧視" 之外
其它有什麼是同志權益受損的?
你還是覺得專法是歧視,但多數人不覺得
好那之後再討論
而修民法,就是把婚姻家庭中父、母、夫、妻的定義改成模糊不清
學校教育 "我的家庭" 的組成,將不是父母兄弟姐妹
而是 "父父" 或 "母母"
改變了 95% 多數異性變幾千年來的家庭倫理觀念,這才是不能接受的
你覺得無法謂,但 95% 的人覺的很重要
憑什麼要依少數人的想法,就來影響到多數人的觀念?
就第一點和第二點沒有交集的部份討論
1. 專法是不是歧視
2. 修改民法導致傳統家庭觀念改變
既然無法交集,不然就來公投好了
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意見,同志讚成嗎? 這個執政黨願意嗎?
不願意又要硬幹
立專法大家和平相處的解決方法又不要,硬要改掉多數人的家庭觀念
這種少數人強硬,老子想要就是要的態度
只是讓多數人愈來愈討厭這個族群而已
少數人把多數人得罪光了,對你們有什麼好處
硬修民法得罪光了多數人,就不會有歧視了嗎? 自欺欺人罷了
如果沒有立專法的可能性
只有反同和修民法兩個選項的話,那就是逼多數人只能選擇 "反同" 而已
有些原本不太了解但挺同的異性戀者
一旦了解修民法會改變大家的家庭組成傳統觀念的話
可是會愈來愈多的人加入反同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