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聽說有黑暗勢力壓迫媒體不能報導12/3大遊行

xzelda wrote:
真正的事實是休民法根本影響不到異性戀夫妻……

是嗎?
那我倒要問你,立特別法對同性婚姻有什麼影響?
除了你們自以為是的 "專法就是歧視" 之外
其它有什麼是同志權益受損的?
你還是覺得專法是歧視,但多數人不覺得
好那之後再討論

而修民法,就是把婚姻家庭中父、母、夫、妻的定義改成模糊不清
學校教育 "我的家庭" 的組成,將不是父母兄弟姐妹
而是 "父父" 或 "母母"
改變了 95% 多數異性變幾千年來的家庭倫理觀念,這才是不能接受的
你覺得無法謂,但 95% 的人覺的很重要
憑什麼要依少數人的想法,就來影響到多數人的觀念?

就第一點和第二點沒有交集的部份討論
1. 專法是不是歧視
2. 修改民法導致傳統家庭觀念改變
既然無法交集,不然就來公投好了
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意見,同志讚成嗎? 這個執政黨願意嗎?
不願意又要硬幹
立專法大家和平相處的解決方法又不要,硬要改掉多數人的家庭觀念
這種少數人強硬,老子想要就是要的態度
只是讓多數人愈來愈討厭這個族群而已
少數人把多數人得罪光了,對你們有什麼好處
硬修民法得罪光了多數人,就不會有歧視了嗎? 自欺欺人罷了

如果沒有立專法的可能性
只有反同和修民法兩個選項的話,那就是逼多數人只能選擇 "反同" 而已
有些原本不太了解但挺同的異性戀者
一旦了解修民法會改變大家的家庭組成傳統觀念的話
可是會愈來愈多的人加入反同的哦

幻月冰靈 wrote:
忍個幾年不能嗎?....(恕刪)


你說得很好啊,不過現在要處理的是如果已發生的事情,未成年間彼此合意要不要用法律來處理.

至於要減少小爸爸小媽媽,從小的性教育真的不能少. 選擇用壓抑的方式並無法阻止青少年對性的好奇,對於處在反抗期的青少年,你越禁止的事他越想去做.

venus0256 wrote:
千年來的家庭倫理觀念...(恕刪)


中華民國的民法是什麼時候才有的? 千年來的家庭倫理觀念是靠民法定義的嗎? 想要結婚的同志正是認同了體制內的倫理才要結婚的不是嗎?

撇開意氣之爭,同性婚姻到底影響了一般人什麼?

xzelda wrote:
你想太多了,性平教...(恕刪)


從你這個說法就知道又是自我安慰型的..

以前並沒有修民法要讓同性戀領養小孩的法案..現在有了

等到通過之後..馬上就會有被領養的小孩出現..這時候教育不就得家大力度宣導同性戀與異性戀皆為正常的

否則被領養的小孩會在學校面臨被霸凌的窘狀....

所以你別以為修法通過之後還會是以前的性行法教學...

到時候白雪王子的故事就會出現了.........

algerno2 wrote:
從你這個說法就知道...(恕刪)


白雪王子的故事書已經發行了


教兩性平等 女青派《白雪王子》書
[2015.04.23] 發表

【明報專訊】「性別定型」仍普遍,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最近出咗本書,名為《白雪王子與白馬少女》(圖),將白雪公主嘅故事,顛覆成王子擅長烹飪同做家務,公主擅於打獵,王子因受唔住父王嘅體能訓練離家出走,但幫小矮人打掃屋企就得到讚賞,最後大團圓結局。

女青婦女事工服務註冊社工蘇嘉儀話,聽過有男仔因鍾意玩煮飯仔或玩換衫公仔,被家長阻止,之後變得被動、影響社交技巧,提醒家長要尊重仔女嘅本質。女青紹邦幼兒學校校長馮如意鼓勵家長善用遊戲或故事書,引導仔女建立兩性平等觀念,如有啲故事書總係顯示女方做家務,家長就要話畀仔女知,現實中每個家庭成員都可分擔責任。
Rillifane wrote:
中華民國的民法是什...(恕刪)



第一修改民法後,要花很多錢改很多證件,我不爽這樣隨便花我每年的繳稅錢,第二沒有急迫性,而且不需要一次就這麼急就都要改好,很少國家這麼急的,不知道你們在急什麼。
還有本人已下定決心,只支持立特別法,別跟我說妳們的歪理,不管妳講些似是而非的論點,本人一概不接受,除非妳殺了我,就這樣,還有,提醒你們這群人,你們愛支持是你們家的事情,你們既然無法化解這麼多人的疑慮,就不要吵了,有本事就去說服反對的人,你們這樣就像是北風太陽故事中的北風,完全說服不了人。還有,民主就是比人數的,少數服從多數,不要再吵了,除非妳把全部反對的人都殺死。

~~~~~~~~~~~~~~~~~~~~~~~~~~
Rillifane wrote:


中華民國的民法是...(恕刪)

我就是要我身分證後面是父跟母,不是雙親1雙親2。
中國千年倫理中的雙親是誰?不就是父母!你同性戀認同這倫理的話,那要求修改民法上的稱謂是什麼意思?
有專法不接受,非要破壞別人認同的體制,說的再好聽都是屁!

Rillifane wrote:
中華民國的民法是什麼時候才有的? 千年來的家庭倫理觀念是靠民法定義的嗎? 想


反過來講 民法的訂定延續了千年來的倫理觀念,

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不要說古代是一夫多妻喔, 錯, 古代還是一夫一妻, 只是可納妾,

正妻只能是一位,

如果將同志納入, 對於民法所維護的家庭倫理是天翻地覆的改變,

同志該爭取的是為自己制定一套婚姻制度的權利,

而不是硬擠入跟自己不相合的法條 ,還要人家為你們大肆修改.....

Rillifane wrote:
同性婚姻到底影響了一般人什麼?

可憐的孩子,
好好的正常人,
一出生就沒了爸爸,
只剩精子銀行申請單的一組號碼....
Rillifane wrote:
中華民國的民法是什麼時候才有的? 千年來的家庭倫理觀念是靠民法定義的嗎? 想要結婚的同志正是認同了體制內的倫理才要結婚的不是嗎?
撇開意氣之爭,同性婚姻到底影響了一般人什麼?

民法是後來才有的,但它的婚姻卻是繼承了千年來的家庭倫理觀念
就是男+女的觀念
古今中外,不論是一夫一妻或是一夫多妻或是什麼的
本質上都是 "男+女" 組成
再強調一次,是 "男+女"
修改民法就是教育人民,婚姻觀念不再是男+女了
而有可能是男+男,女+女
家庭觀念不再是父母兄弟姐妹了,而可能是 "父父" 或是 "母母"
這是多數人不可以接受的
就算少數同性戀者可以接受,你們覺得沒什麼
但多數異性戀不能接受,不需要特別原因,就是無法接受
少數服從多數罷了
再說憑什麼要由少數人的想法來改掉多數人的觀念呢?
少數人無權要求多數人去改變幾千年來既有的觀念
還要再問同性婚姻到底影響了一般人什麼嗎?

可以接受的程度是什麼?
就是傳統婚姻觀念保留,另外定一個同性婚姻的定義
我有我的傳統婚姻家庭的中心思想,你有你的同性婚姻的觀念
你不要來影響我的,我也不排斥你有你們自己的
不是就皆大歡喜了嗎?
這就是多數人可以接受立特別法去定義同性婚姻的原因
了解嗎?
不是我們想要去限制你們什麼
而是你們去玩你們自己的,不要來影響我們的傳統價值倫理觀念
我們不想為你們改變,也沒必要為你們改變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