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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婚姻,我們終該還給他們。

只要開放領養兒童, 就沒辦法支持, 就這麼簡單...

孤兒或許很可憐, 但是領養是強迫懵懂小孩去接受一個他沒有概念的概念...

誰說數年後, 他不會有其他想法!? 別說什麼其他國家也很好啥的. 這裡是台灣!!


如果不領養兒童, 可接受同志婚姻....
jasterlee wrote:
你該擔心的是自己的後代不是同性戀卻被同性法案搞的不倫不類, 因為生下異性戀的機率遠比同性戀大多了. 人都有權, 但別影響別人, 要結婚是自己的權利, 但一定要把別人父母稱謂改掉嗎? 事實上領養卻要法律幫你一起騙作是自己生的? ...東方文化的民主素養還差太多, 走上這步沒有人會得到好處, 請同志醒醒

很明顯的又是一個被護家盟的腦殘文宣影響的人
法律名詞和民間稱呼都搞不清楚,法律難道有規定你怎麼稱呼對方嘛?

難道你平常都會對廠商打招呼都說 "乙方您好", "乙方我們約個會議"
早上見到爺爺奶奶都會說 "直系二等親早安"

看一下法條用一下腦袋思考並不困難,加油
法律的目的就是要保障所有的人民,使其權利,義務,福利
不因為性別,教育程度,出身,種族,性取向等等有所差異
保障同性戀不代表鼓勵變成同性戀
保障殘障人士的權益難道也是鼓勵去變成殘障嗎?
我不喜歡同性戀,也認為那是不正常的,但是身為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即使你和別人在身理或心理上有所不同,你都該享有法律的保障,
法律本來就是用來保障弱勢的.

brotherneilss wrote:
我不懂為何同性戀家庭...(恕刪)
我在前篇文章幾個孩子的爸回過文,
對於反同或挺同本來沒意見,
但看到挺同文章如原po的想法,
表達自己不支持的想法與意見就是岐視的概念,
說實話,不敢苟同。
在下認為有孩子的父母以小孩為出發點並沒有錯,
身為人父人母本就應該教導小孩走在正軌上,
在父母盡了最大努力的教養後,
小孩因為先天基因而走到非預期的道路上時,
到那時父母再給予祝福與尊重即可。

=================以下為某篇新聞=-取自三立新聞網================
一項新的研究發現,同性戀是中30%-40%是基因表達的結果,剩下的50%-60%是由於後天環境所造成的。

研究發現基因參與並對性取向的確定有影響。來自伊利諾州西北大學的心理學家Michael Bailey和他的同事發現至少有兩個染色體對性取向的確定有影響。在芝加哥舉行的美國科學促進會上,Bailey把自己研究的結果公佈於眾,他的研究對象是409對同性戀和他們的家族成員。研究顯示30%-40%的同性戀和基因有關。

Bailey在倫敦時報說:「性取向和選擇無關,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基因在性取向方面有可能起一定作用並且我們已經找到兩個和性取向有關的染色體作為證據了」。然而Bailey的研究還不能說明gay染色體的存在。(注:他的研究只說兩個染色體和性取向有關係,並沒有說有這兩個染色體就是gay染色體)他說性取向很大程度上與環境有關。不要把「後天環境」和「社會環境」搞混了。只要不是我們原本DNA裡所含的東西都算環境因素,環境因素還包括許多非社會性因素。

這項研究的領導人,精神病學副教授Alan Sanders博士告訴每日電訊報說:「在決定性別取向這個問題上,基因起了一定作用但不是全部,基因和性取向有關,但它只是其中一個變數。」

早在21年前基因學家Dean Hamer就做過類似的試驗,他的試驗結果顯示,男性X染色體上的Xq28片段可能和男性的性取向有關。Bailey的研究還找到了另外一個染色體,根據這條染色體好像也可以預測男人是否是同性戀,這條染色體就是8號常染色體。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女同基因」。

瑪麗女皇生化科學學院和斯德哥爾摩的卡羅林斯卡學院,在2008年研究過約4000對同性雙胞胎,這兩個實驗的結論不謀而合,個體是基因和環境共同作用的結果。每個個體都是不一樣的,基因和環境不同可能會導致個體的生化過程有所不同。子宮內不同激素的波動是決定同性戀的關鍵因素。

該研究報告的合著者Qazi Rahman博士說:「想要尋找單獨的gay基因或者是決定同性戀的唯一變數這都不太現實,性取向的決定是複雜的」。不僅僅是同性戀,異性戀同樣也受基因和環境的共同影響。
===================================================================

同性戀不僅僅是基因影響這麼單純,
只是簡單的用有此基因或無此基因的二分法,在下認為不妥…
更何況,現今台灣社會還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勞工權益落實了嗎?國家定位找到了嗎?失業率降低了嗎?黑心食品還存在嗎?出生率和死亡率死已交叉怎麼辦?產業政策方向定了嗎?台灣人民有這麼多不確定的未來,結果台灣卻陷在同性平婚的泥沼中,台灣的未來堪慮呀…



brotherneilss wrote:
我不懂為何同性戀家...(恕刪)


你這樣說也否定了現行「領養」制度的初衷,
不是只有自己血脈你才能好好愛護你的小孩,
我在國外認識很多來自領養家庭的朋友,
大家都跟一般小孩一樣,
甚至有更幸福愛他們的家庭,讓我好生羨慕。
事實上異性戀家庭所產生的負面問題我們實在也看太多了,
我們為什麼在這些直接血親的小孩身上看不到幸福而是痛苦?
站在反對方 = 歧視,
那贊成方的不就是在歧視 反對方?

我是反對修法,
但是不歧視且尊重 同性(因為不會引響到我,你們想怎麼愛就怎麼愛)。

自然界中,
異性相吸是屬正常,
但是同性之間相互吸引也是正常的事,
為什麼呢?
在自然界中就是有些異變存在著,
就像是無法避免的自然規律。

所以...
會出現同性是屬正常的自然規律,
但是行為上是違反自然的運作,
每個在地球的生命就只有一個目的 繁衍,
用此行為來保証地球能夠正常運作。

每個人都有權利去爭取自己想要的,
不用把每個反對的聲音當作是 歧視。
從最原始的歧視(恐懼)女性、貧窮、殘障、弱勢、動物開始,
人類經歷了多次的克服恐懼才到達現在,
但是從此話題開始,
才發現社會上還是充滿了歧視(恐懼)。

那些表面上說些自己多麼公平的人,
還是對於不瞭解(或不敢瞭解)的事物,
用歧視來掩蓋自己的恐懼,
恐懼承認自己是或自己的小孩是那些少數....
甚或找出了一些非常荒謬的理由來掩蓋自己的恐懼,
如同歷史上的狂人軍閥或政客,
要把非我族類或威脅到我的全部消滅..

同性戀也是法律上的"人"
但是就是被許多人歸類為非人類動物或物品,
把同性戀與非人類動物和物品放在同一天秤來比較....

由"變人"電影中所探討的主題,
為什麼主角(機器人)一定要法律承認他是人類,
不管他已經擁有了世界許多財富,
擁有了深愛自己的人,
但是因為是非人類,
法律還是歧視他和他深愛的人類...

只能說人類離進步的路還是非常遙遠。

立同性婚姻專法比較合適些,原本的就不要動了,但就算這樣也會牽涉到太多的方方面面,如果通過,以後社會新聞就會有的看了。
從來就沒有說要法律明文規定同性家庭得以收養孩童
收養程序是非常的繁瑣複雜的,同性家庭要能收養孩童恐怕數十年內無法實現
但是該給弱勢團體的人權還是要給
demitry wrote:
只要開放領養兒童, ...(恕刪)
慢仔小饅頭~ wrote:
看到這邊滿滿的歧視真是令人讚嘆不已,
個個起手式都是幾個孩子的爸媽,

先請問一下你有小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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