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1053 wrote: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這幾天新聞一直爆後續 你要不要了解一下再來發言啊~他雖然在那天被連開6張發單~可是在那之前 在同個地方他已經被開過2次了~所以他已經知道那邊不能停車 而且警察會取締~他還是照停~請問這要怪誰??
黃先生1053 wrote:警察執法時能不能多些同理心 『執法』本來就不能有任何「心」,就是因為台灣三天兩頭只會講究「同理心」,所以台灣社會才會亂成一團。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養成台灣人不守法的習慣,總是喜歡鑽法律漏洞,遊走法律邊緣。 也因如此,台灣的立法雖嚴,但是執法能力嚴重低落。這位司機明明知道那邊會開罰單,卻貪小便宜,偏偏喜歡跑去「賭運氣」,然後賭輸賴帳,還拿刀砍人。 這種人居然會有網友要求「同理心」? 這是什麼樣的社會?而你貼的連結,也非常諷刺。有請這位司機去跟那位警察廢話,看看那位警察會不會有「同理心」而不開他罰單。答案是,可憐你歸可憐你,但是罰單照開。有請這位司機去砍那位警察,你看看這位司機還能不能活著照顧他的家人。答案是,警察合法自衛,司機死有於辜。不要犯法,就沒有罰單,就這麼簡單。你要自己額外增加任何解釋你的違法行為之理由,那是你的自由。但是你還是要負起「犯法」的責任。
看到兇手因為被開罰單砍殺警察的新聞,覺得很驚訝然後又看到樓主的發言,突然覺得這起事件很正常了台灣就是太多這種人,明明自己犯法了,被糾正不反省反而心生怨份,怪政府搶錢...怪政府欺負老百姓無言........黃先生1053 wrote: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自己亂停不是檢討自己先是檢討開單的警察真有你的自己該停哪邊還不知道啊??你幾歲?被開單就砍警察被拖吊是不是砍拖吊大隊?不會檢討自己的人就是不會檢討自己只會覺得全天下都對不起他都該砍這種人有什麼好同情的根本也不用關直接他砍警察幾刀警察還他幾刀痛在自己身上才知道有多恐怖多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