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u9998 wrote:
我覺得軍人福利制度改成比照勞基法好了,軍人都要待在軍中,半夜還要起來站哨,隨時還要夜間緊急集合,薪資應該以24小時計算,外面基層員工8小時22 k,那就二兵看薪水多少乘以3就好了,超過8小時的就別計較要算加班費了,沒放完的假在通通比較加班費就好了,至於退休金也比照勞基法,這樣應該很多人可以接受
我可以很肯定的講
只要軍隊依然保有上對下【絕對命令】的制度
就算你給二兵一個月8萬,也不一定有人要當
但,部隊能沒有【絕對命令】的制度嗎?

小虎先生 wrote:
可怕的是....退休福利,,,四十幾歲還要拿三四十年全薪......
小虎先生 wrote:
大家都當過兵,,,我退伍也不到十年
有些特別辛苦,,,大部分職業軍人呢?
小虎先生 wrote:
該改是退休福利,,,再天天吹噓自己多辛苦,,,請問各行行業哪幾個不辛苦
四十幾歲開始拿終身高薪...同年紀工人,,農人,,漁民誰不辛苦,,人家拿幾毛退休金
很多事,,,說穿很說破大家不好看也沒意義,,,,
iou9998 wrote:
不會啦,現在不也有少數人簽下去了,還是有人能適應軍中生活,當然,能活到領終身俸的年資那又是一回事了,當初我也是月薪2萬多就把自己給賣了,只是不再續簽而已。
不過制度面,軍士官兵分權美軍真的做的比較好。
clwu5724 wrote:
我妹妹的小兒子,義務役要退伍時,就給它簽下去!
當時我跟他說,不再考慮考慮!
妹妹說,小孩自己,也不知道能有什麼工作做?
阿總0531 wrote:
以前事情都也阿兵哥再做。阿兵哥有苦不能說。官威很大動不動就要搞禁假禁閉
阿總0531 wrote:
一梯凹一梯
阿總0531 wrote:
阿兵哥業務完。還要站哨。還要體能。還要伺候長官。奉獻兩年啥福利也沒有
阿總0531 wrote:
真的打仗我們還沒除役的不用上戰場效命嗎???
小虎先生 wrote:
台灣有三千多個退將....月領多少,,,以前很多還可轉公職或到退輔會下面國營事業再領錢
小虎先生 wrote:
一些四十幾校級軍官下來,,,四十幾歲拿至少八成(含18%)跟工作時一樣錢...有說錯嗎
小虎先生 wrote:
很奇怪,,,不管有無外加18%....一個月領兩三萬一直出來說話....一些月領七八萬,,十幾萬的,,,反正爽爽領都不說話,,,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