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o wrote:遠雄說:我有按照最新版本的建照施工
遠雄表示,裁決結果即說明遠雄營造是按照民國102年5月2日的圖說施工,1300多張圖說都有北市府的發照用印;
momoo wrote:市府說: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只比對圖面跟現場,根本不管圖面是否正確。遠雄用的圖面是錯的。
建管處今晚指出,大巨蛋承造人遠雄營造及大林組營造公司涉及主要構造未按圖施工依法移送懲戒,今年3月2日經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審議認為,營造業法的立法意旨及條文內容為「依圖施工」,而非「依核准圖施工」,所以依法予以「免議」。
不過,依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承造人應依核准圖說施工。建管處說,承造人違反建築法事實明確,但營造業法並未要求其須負圖說正確性查證責任,所以無法依違反營造業法裁罰。
雙方圖面拿出來比一比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