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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課綱違法?我有個小小問題

我想我大概懂KCLIN兄的意思
但是KCLIN兄似乎有一個盲點
今天人家在玩的是大家來找碴
這不是一個有完整邏輯的遊戲
所以不存在你"消除可操作空間"的可能性

KCLin0423 wrote:
那到底課綱違不違法...(恕刪)


"課綱"有違法??
那個行政法院判決有說"課綱"違法??
還是哪一個判決有說"課綱"違法??
KCLin0423 wrote:
那又如何杜絕用此觀點主張課綱違法的人的主張?
要說,信不信由你...(恕刪)

邏輯有問題?
我說沒有外星人,你說有,結果是你要我拿出“沒有外星人”的證據?
再進一步說明大家來找碴這個遊戲
就像當年的文X苑
(事過境遷就不指名了)
舉證幾十項這個那個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
沒有一樣要上法院
為什麼?
因為他們要打的是烏賊戰
最釜底抽薪的方式他們就是不做
還記得王老先生在巷子裡
平舉雙手示意巷道寬度不符合開發標準的照片嗎?
但是從頭到尾
他們沒有試過用這個論點來撤銷開發案
撤銷開發案他們不就解套了嗎?

法律永遠無法解決政治事件的
反而很多人喜歡用政治來解決法律事件
shakerain wrote:
你可以參考連結中國...(恕刪)


感謝您的資訊

我把您的意見貼在 FB 上
希望能消彌課綱違不違法的爭議

當然,基本上我是認同您的說法,所以以本人的意見貼出,而不是轉錄
如您認為我這樣做,有侵權之嫌,或者您不想授權我這樣做
還請告知,必會刪文


KCLin0423 wrote:
1.在我看法,違不違法,是由法院決斷,不是個人引申判決文就能決定(包含教育部),所以,我就是要讓法院直接明文判決,課綱有無違法。
(所以,我個人的立場是。。。只是,今天我引來反反課綱的攻擊,我這樣說,恐又引來反課綱的攻擊)
2.監察院說不違法,我不知道監察院有無司法權? (監察與司法分立,監察院怎會有司法權?)
3.之前的判決,會議記錄等等要公開。而這個必須公開的判決被主張課綱違法的一方視為程序的一部分,
是故,他們才會主張課綱違法
(我不是法律專家,我無法判定哪一方對判決文的解讀是絕對正確
如果有絕對權威性的解讀,今天又怎會有違不違法的問題?)
4.教育部的聲明,如果對主剛課綱的一方有用,又怎會有人衝撞教育部?

今天,衝撞抗議的一方,打著課綱違法的大旗,認為自己師出有名
所以,我想要的只是法院明文判決,課綱有無違法,而使認為課綱違法的一方,沒有引申的空間
(以下都用假設,沒有認定,請不要栽贓)

1.假設課綱合法,合法,法院要判甚麼? 誰要去提告,無法達成目的
2.假設課綱不合法,主張不合法的一方去提告教育部非法實施"違法課綱"
那麼,法院就必須對"課綱違法"這件事,做直接而剛性的判斷

某些先入為主的人,請不要看此文,因為我不會先假設課綱合法,原因如上述,這做不了我想要的結果


請問有人罵了你一句,你就把那人打一頓。他可能是毀謗,你100%是傷害罪。
管他課綱違不違法,衝進教育部打傷人員佔據公署破壞公物,就是犯法該坐牢。這麼簡單的道理若是不懂還在扯東扯西,代表邏輯有問題了。

KCLin0423 wrote:
這沒人不知道呀
但是有人就是要引申解讀(至於這樣解讀對不對,我個人沒能力判斷)
所以才會有課綱違法的論點
(主張課綱違法的,就我所知,就是把公開會議紀錄看成程序合法的要件之一)
我已經說過
我希望的是,法院明文判決課綱違法與否
使操作空間消失


其實你對 那些操弄違法課綱議題的人 太樂觀了.

014, 賴素如 如何?

他們在外趴趴走, 是因為還沒三審定讞.

以後就算三審定讞, 只要判得不夠重,

我看都會被他們講 黨證無敵

法院判 沒有公開當事人資訊違法, 有一點點利於他們的, 他們拿這一小點, 張冠李戴拿來說整個課綱違法.

監察院說課綱合法, 他們就開始不甩監察院的結果.

所以就算法院判了全部合法又如何?

他們直接抹黑或不甩法院判決.

甚至闖進司法院, 有何不可?

行政院, 教育部都可以闖, 不應該告了.

為何不能闖進司法院?

按他們的邏輯, 人民最大, 革命最大, 救國最大.



hello
Mmm~ wrote:
請問有人罵了你一句.管他課綱違不違法,衝進教育部打傷人員佔據公署破壞公物,就是犯法該坐牢。這麼簡單的道理若是不懂還在扯東扯西,代表邏輯有問題了。..(恕刪)


我沒在質疑這件事
我也認同觸法者就要逮捕
我也認同,現行犯不配合警方逮捕命令可以使用強制手段



這樣,你還有意見嗎?

KCLin0423 wrote:
我沒在質疑這件事我...(恕刪)


沒意見。這件事情唯一值得討論的是,為何民進黨和一群網民會要求教育部不要提告,警方執法過當。

KCLin0423 wrote:
我們退100步,一...(恕刪)


不勞鄉民費心
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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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追問,沒有遵照SOP是事實?
柯文哲回應,是因為邱豐光局長解釋事出突然,來不及準備遵照SOP,他聽一聽也有道理。

另外對於邱豐光局長擔任北市府調查小組成員?
是否球員兼裁判?

柯文哲說,邱豐光局長只是七、八位調查小組成員的一位,
那也合理,每個人都有權利,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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