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
我主要是不認同
"買車附車位與解決違停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句話
我認為是很有關係的,只是交通局跟您不承認而已...
呵呵 這很簡單啊,開版都有說了,您想到的東西,我幾乎全部都想過幾遍了
Johnny 開版 Page 1 wrote:
違停基本上就是靠執法,跟有無車位關係不太大 (當然是有很遠親的關係)
另北市交通局都沒認為有關係,自己去看交通局取締違停的改善辦法,沒有一個在跟"買車附車位"有關
您們用的是"滑坡謬誤",應該只是想幫柯P 圓場,但柯P 明明說的意思不是在"解決違停",自己看交通局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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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 本來就沒說”買車附車位”是在解決違停,柯P沒這樣說歐,我跟柯P 立場一樣,反而是你們在汙名化及曲解柯P 的政策
請參考台北市交通局官方說法
柯P 沒說過”買車附車位” 要解決”違停”的問題,那是你們在說的歐 呵呵
柯P wrote:
市長柯文哲表示,停車位永遠不夠,汽車不應停在路邊,應該學日本買車要自備停車位,要一步一步推行這項政策。 北市交通局長也表示,「買車要有停車位」是最終努力推行的目標。
北市交通局 wrote:
(三)推廣買車自備車位概念
道路為公共使用空間,私人車輛的長時間停放行為應由建物吸納為原則,故市政府主張民眾買車要有自備停車位觀念,不應把路邊汽車格>當作自家車庫使用,逐步把道路空間釋放供行人及車輛通行,尤其緊急狀況時亦可提供
安全救災通道。
北市交通局 wrote:
臺北市政府也主張民眾應有買車自備停車位的觀念,不應把路邊停車格當作自
家車庫使用,把道路空間釋放給行人通行,尤其緊急狀況時亦可提供安全救災的通道。
哪裡跟違停有關? 柯P 說的是,還路於交通,不要停放路邊停車格,這說法應該是"廢除路邊停車格",不是在解決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