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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覺得柯P要改善北市交通"收入城費"比"附停車位"來的實際點

cdyao wrote:
我主要是不認同
"買車附車位與解決違停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句話

我認為是很有關係的,只是交通局跟您不承認而已...


呵呵 這很簡單啊,開版都有說了,您想到的東西,我幾乎全部都想過幾遍了

Johnny 開版 Page 1 wrote:
違停基本上就是靠執法,跟有無車位關係不太大 (當然是有很遠親的關係)



另北市交通局都沒認為有關係,自己去看交通局取締違停的改善辦法,沒有一個在跟"買車附車位"有關

您們用的是"滑坡謬誤",應該只是想幫柯P 圓場,但柯P 明明說的意思不是在"解決違停",自己看交通局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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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 本來就沒說”買車附車位”是在解決違停,柯P沒這樣說歐,我跟柯P 立場一樣,反而是你們在汙名化及曲解柯P 的政策
請參考台北市交通局官方說法


柯P 沒說過”買車附車位” 要解決”違停”的問題,那是你們在說的歐 呵呵


柯P wrote:
市長柯文哲表示,停車位永遠不夠,汽車不應停在路邊,應該學日本買車要自備停車位,要一步一步推行這項政策。 北市交通局長也表示,「買車要有停車位」是最終努力推行的目標。


北市交通局 wrote:
(三)推廣買車自備車位概念
道路為公共使用空間,私人車輛的長時間停放行為應由建物吸納為原則,故市政府主張民眾買車要有自備停車位觀念,不應把路邊汽車格>當作自家車庫使用,逐步把道路空間釋放供行人及車輛通行,尤其緊急狀況時亦可提供
安全救災通道。


北市交通局 wrote:

臺北市政府也主張民眾應有買車自備停車位的觀念,不應把路邊停車格當作自
家車庫使用,把道路空間釋放給行人通行,尤其緊急狀況時亦可提供安全救災的通道。



哪裡跟違停有關? 柯P 說的是,還路於交通,不要停放路邊停車格,這說法應該是"廢除路邊停車格",不是在解決違停
拿我自己去奧地利薩爾斯堡的經驗來說
他們市區內道路小又窄
要停車真的很難

不過他們在郊外(6-7年前的事情了記得不是非常清楚)
設置停車場用接駁車概念
停車費很便宜
接駁車也很便宜
也沒等太久、車程也不遠

市區內果然車子不多
不清楚他們是收入城費或是圍停高額罰金

這些模式都是可以參考的方法之一
a24976440 wrote:
拿我自己去奧地利薩爾斯堡的經驗來說
他們市區內道路小又窄
要停車真的很難

不過他們在郊外(6-7年前的事情了記得不是非常清楚)
設置停車場用接駁車概念
停車費很便宜
接駁車也很便宜
也沒等太久、車程也不遠

市區內果然車子不多
不清楚他們是收入城費或是圍停高額罰金

這些模式都是可以參考的方法之一



感謝您的意見

某部分的衍伸問題,我在開版也有提出類似的應對方案

Johnny Page 1 開版 wrote:
外縣市入城可在新北捷運邊陲大站設立便宜收費停車場,鼓勵車停外縣市,搭捷運進城這類的.


這個我知道土城有,但印象收費不太便宜
這些都是治頭皮屑的辦法,醫不了頭痛症。

治本之道,我提議核四如期運轉,另在瑞芳區加蓋核五廠。

如此一來

一可降低台灣電價,增加吸引外資投資誘因、也降低失業率。
二來北區至少嚇跑三成人,整個大台北地區的交通壅塞、停車、高房價問題...一並解決。

人往中南部遷移,拉近城鄉差距算是附贈品,實踐國土規劃均衡發展的理想,畢其功於一役。

(嘴砲一下,你可以不贊成)

widther wrote:
這些都是治頭皮屑的辦法,醫不了頭痛症。

治本之道,我提議核四如期運轉,另在瑞芳區加蓋核五廠。

如此一來

一可降低台灣電價,增加吸引外資投資誘因、也降低失業率。
二來北區至少嚇跑三成人,整個大台北地區的交通壅塞、停車、高房價問題...一並解決。

人往中南部遷移,拉近城鄉差距算是附贈品,實踐國土規劃均衡發展的理想,畢其功於一役。

(嘴砲一下,你可以不贊成)


呵呵 感謝建議

很有效果,但可行性不高

"可行性"
"副作用最小"
"最有效果"


效果來看,中正廟+五院南遷+總統府南遷

中正博愛特區蓋個核六發電廠應該夠大吧?

更有效果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感謝建議很...(恕刪)

根本問題是:土地小、人口密度過於集中。

這問題不解決,其他辦法都是效果有限。
強尼戴普大的違停與自備車位無關論述

應改為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與柯P與強尼戴普大都認為,違停與自備車位沒有關係,且自備車位不會解決違停,
但是許多網友都認為有關,且對違停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大家應該沒有異議吧?

cdyao wrote:
強尼戴普大的違停與自備車位無關論述

應改為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與柯P與強尼戴普大都認為,違停與自備車位沒有關係,但是許多網友都認為有關"


呵呵 可以啊

專業及官方的台北市交通局都說了"違停有違停的取締方式",大家還不認同,那就是否定專業,這也可以 (專業及官方本來就不一訂都是對的)

然後更早之前我就用邏輯方式分析問題,證明了"買車附車位"與"違停"無因果關係,大家還不認同,那就是否定正常的問題分析流程,這也可以 (每個人的問題分析流程本來就不同)


下次選市長記得要選一個會推出及執行"買車附車位"來解決"違停"的市長歐
cdyao wrote:
但是許多網友都認為有關,且對違停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大家應該沒有異議吧?


呵呵 隨便啊,柯P 都可以隨便說了,然後北市交通局事後緩頰也講不出個所以然

您及各位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及說法啊,這絕對沒問題的

"可行性"
"副作用"
"效用"

現在這議題已經脫離了"實質議題探討",已經昇華到了"精神層面",呵呵

所有車自備車位
-->一部分人回家都停自備的位子 (注意原本違停在家門口的車可能不見了喔)
-->家戶路邊更多合法空位
-->他處移動過來的車輛更容易找到空位
-->違停減少 (注意是減少不是完全解決喔)

試問此邏輯是否有誤?


以下論述又是否正確?
"自備車位的最終效果之一是違停會減少"


另外請問官方跟專業的關聯度如何?教育部是否夠專業?
盡信官方不如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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