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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與遠雄議約破局 鄧家基:叫趙藤雄來

jackylei wrote:
全都改正嗎?還是部份...(恕刪)


約簽了都簽了, 要改也要對方同意, 又不是說改就改,
這個BOT案, 的確有大的問題

得標後遠雄的協力廠商退出, 由於"計畫案有關設計及興建內容及構想之智慧財產權專屬於該協力廠商等公司所有",這個事遠雄本身的問題, 若遠雄無法解決, 理論上就應該要廢標

民進黨執政的公共工程委員會駁回廢標, 造成北市府允許計劃案變更, 是一切糾紛的源頭

hn1271n wrote:
你只看到中國經濟好的...(恕刪)


其實現在是幾乎全球各地的貧富差距都拉大,不只中國而已,其它新興國家也是如此,東南亞也很明顯(新加坡除外),即使是已開發國家也是差不多,只是可能比未開發或新興地區好些。也許是全球化吧!資金到處流,抬高各種物價,有錢者越有能力管道到處賺錢,越變越大,相對的中產的資產就變小了,更不用說弱勢族群可能連三餐都有問題。

看不出來有要議什麼約,應該是"叫你通通給我吞下去"的約...什麼?還要想,現在就吞!

yes2800 wrote:
市府預算議會把關,行政立法把關,台灣已是法治國家了不是獨裁極權地方。


我完全同意。

這樣講好了。台灣的病症不是缺乏法律條文,而是政客長久以來故意不執行法律以包庇不法、打擊異己。

柯P就是要扭轉這種病症;他所做的只不過是以他平常的行動力執行早就擺在那裏的法律而已。

如果有人對這種執法行動力不適應,那表示人心已經被長年的腐敗政治給犬儒化了。

就好像長年吃充斥加工防腐劑、化學調味料等不健康的食物,吃習慣了反而覺得吃天然原料無加工食材很難吃,殊不知加工食物是在一點一滴的致病,而天然食物才是能解毒促進健康的基本原料。

放寬心,繼續讓柯P這道解毒食材把台北市的腐敗毒素給排掉。這是好事。

Maedatsun wrote: 我完全同意。 這樣講好了。台灣的...(恕刪)

柯批執行法律?他選上的是台北市長吧!台北市長什麼時後兼任法務部長了?
要辦弊案就在內部收集好證據,提供給檢調單位偵辦,由法官判刑。
結果是高喊無法無天後又跟無法無天的人協商?
搞不懂和無法無天的廠商喬到拍桌和執行法律有什麼關係?

mich3591 wrote:
柯批執行法律?他選上的是台北市長吧!台北市長什麼時後兼任法務部長了?
要辦弊案就在內部收集好證據,提供給檢調單位偵辦,由法官判刑。
結果是高喊無法無天後又跟無法無天的人協商?
搞不懂和無法無天的廠商喬到拍桌和執行法律有什麼關係?(恕刪)


+1 +1 +1

市政府是什麼單位? 市長是首長的工作是什麼?

揭弊 or 除害, 是什麼?
角色及職權, 應該都有嚴謹的規範吧.

法律是規範行為的準則.
行政管理機關, 有裁罰權. 不就是依法行政.

犯罪在未明確認定時是謂"嫌疑者", 有觸犯刑法之事實才可定罪處罰.
行政管理機關, 要開罰單處罰, 也是相同. 日前鷹架倒塌是既成事實就馬上開罰單
(不服也可以提行政訴訟, 是不會有勝訴的機會)

法務部長是行政機關之一, 代表政府公權力的檢察機關是有權提起公訴.
最後的裁判者是法院的法官.

市長的首要工作, 管理及建設, 讓市民的福祉向上提昇.
市長也是公務員之一吧!!

cch liu wrote:
+1 +1 +1市政...(恕刪)


所以柯文哲適合當法務部長,

以前廖正豪, 馬英九當法務部長,靠掃黑快速出名

f62902 wrote:
台灣錢淹腳目就是小蔣...(恕刪)


蔣經國?

蔣經國在時.哪個官員敢跟老闆吃飯..隔天就失蹤了..

還敢吃鮑魚魚翅??

遠雄?...鴻海??..叫你照做就照做,,誰跟你協商..

不做..就滾出去..不過錢先還完阿..

保證郭台銘趙藤雄等離開台灣前一定是光著屁股的..

這就是官商勾不勾結的結果...

對媒體放話做一些情緒性的發言, 都是一種作秀, 請公開會場錄影吧! 市民自有判斷,

jyhjen wrote:
對媒體放話做一些情緒...(恕刪)


他就說自己不屑說謊, 不說客套話, 說心裡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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