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lei wrote:
全都改正嗎?還是部份...(恕刪)
約簽了都簽了, 要改也要對方同意, 又不是說改就改,
這個BOT案, 的確有大的問題
得標後遠雄的協力廠商退出, 由於"計畫案有關設計及興建內容及構想之智慧財產權專屬於該協力廠商等公司所有",這個事遠雄本身的問題, 若遠雄無法解決, 理論上就應該要廢標
民進黨執政的公共工程委員會駁回廢標, 造成北市府允許計劃案變更, 是一切糾紛的源頭
yes2800 wrote:
市府預算議會把關,行政立法把關,台灣已是法治國家了不是獨裁極權地方。
mich3591 wrote:
柯批執行法律?他選上的是台北市長吧!台北市長什麼時後兼任法務部長了?
要辦弊案就在內部收集好證據,提供給檢調單位偵辦,由法官判刑。
結果是高喊無法無天後又跟無法無天的人協商?
搞不懂和無法無天的廠商喬到拍桌和執行法律有什麼關係?(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