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jian wrote:他如果就這樣在大學教到退休,我想結果也就這樣子了,偏偏梁後來還真的進了三星企業。...(恕刪) 是啊,但是non-compete又不是賣身契,說好兩年就是兩年,兩年零一天後他去三星完全是OK的。每個人都有價碼,所有合約都是談出來的。如果TSMC願意,只准遊山玩水不准工作,一年十億養他養到退休也可以。這種情況下人家未必會去三星。
Kanyil wrote:雖然從執行以及國際法...(恕刪) 在那判決裡如果法官沒做後續發言也許沒問題而法官偏偏又做了那樣的發言其實更該思考該法官是否適任當法官不再客觀而以個人好惡做為審判標準時只會為台灣帶來災難
把一家公司的问题,扩大为台湾的问题,把一个人的问题,扩大为一家公司的问题!一个人有办法把落后好几年的技术赶上,如果这个公司没有足够的基础,团队,财力办的到吗?竞业禁止其实对一个上班族很不公平。一个上班族就是靠提供专业来赚取收入,如果某种原因不想干了,再找的工作当然是自己的本业,自己熟析的领域,竞业禁止条款就是把上班族这个谋生路堵死几年,可以说是对上班族另外一种不公平条约。
有些地方是用盡一切方法吸引人才有些地方是用盡一切方法趕走人才以台灣的現況來看,台灣屬於後者所以人才出走合情合理(也許不合法或遊走法律邊緣灰色地帶)但哪個人才會選擇留在一個出不起價錢給不起福利又不尊重專業的地方呢?(不給待遇又不給福利還不尊重你,如果你是人才你走不走?)
zuoaihua wrote:有些地方是用盡一切方法吸引人才 有些地方...(恕刪) 我個人認為, 梁孟松事件很明顯是tsmc人事管理出大問題所衍生的後果, 把人材視同為可替換的耗材的管理方式, 要怎樣留下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