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大家會希望自己住的地方也能像台北市一樣, 再也沒有「免費的停車格」嗎?

zohar wrote:
我很支持使用者付費觀念
我甚至想要求政府學日本:有停車位才可以買車
但問題是,柯P這政策沒看到有配套
例如北市居民的汽車數量、停車位數量有沒有調查過?有沒有更多停車塔的建設?等等
都沒配套的話,到時候市民要把車停哪?
好不容易花了幾十萬買車,柯P一句話就讓他每個月除了車貸還要繳停車費,最後會怎樣?
當然是大家繼續亂停,套句柯P自己講的話:大家都在做,有種去抓啊!
如果市府拖吊都拖不完,到時候就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了(恕刪)


前面說支持使用者付費,後面說本來不用付停車費,卻要開始付停車費了,請問您到底覺得使用者該不該付費?

有錢買車卻沒錢買停車位或是沒錢付停車費月租?什麼時候這檔事變成市長要幫民眾想辦法了阿?這不是買車前自己就該先評估好的嗎?停車費的價格是否該調漲是應該檢討,但是沒錢付停車費變成政府的責任了?買房子沒錢付房貸也可以找政府負責嗎?沒錢付房貸就別買房麻!沒錢付停車費就別買車麻!

況且,依目前違規停車的情況,政府就已經拖不完了好嗎?不用等到取消免費停車格,有時候不是停車位不夠,而是貪小便宜的心態,明明停車場裡車位還很多,就是不願意停進去,而選擇停在路邊閃黃燈。

pkpkkeigo wrote:
前面說支持使用者付費...(恕刪)


市長不管理市內的汽車數量、停車位

那要管什麼?

市府辦公室的沙發和市長室門口警衛有沒有椅子坐嗎?
只是取消免費停車,又不是取消停車格。

2006年朱立倫當桃園縣長做的路暢專案才是一場災難,全桃園的警員全部出動,騎警車巡邏,一停在路邊就馬上拍照開單,重點是沒有規劃停車場和停車格等配套措施,路暢專案執行後才緊急檢討、規劃停車格,執行三個月後才畫上停車格,但是路邊商家業績慘跌,已經瀕臨倒閉,有的攤商甚至直接歇業,店家紛紛在自家店面外掛起抗議布條,發起自救會至縣政府抗議。

圖片中一路看過去都沒有規劃停車格

桃縣╱路暢專案商家倒閉連連 議員:醞釀申請國陪、罰款應該取消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實施多月的路暢專案,6日再成議會質詢焦點,縣議員廖輝星強烈抨擊交通局,未完成配套措施下即斷然實施,造成三十家商家歇業及普遍業績下滑三成情況,業者已經醞釀要求申請國賠並聘請律師打官司行動。廖輝星要求交通局先行將路暢實施後,中正路段一帶取締告發的三千多萬違規停車罰款退回。交通局長曾文敬答詢,路暢實施是依照70%民調下實施,一切依法執行,有關國賠申請,若是公務員業務疏失造成,符合申請條件當然可以。

縣議員廖輝星上午質詢中,張掛寫有「交通局~路暢專案、規劃不當、取締過當、營業蕭條、商家紛紛倒閉,營業損失、誰來賠償…….等等綠字海報,批評交通局不體恤商家,在未有周詳配套措施下,即冒然執行,嚴重衝擊商家營業,讓商家苦不堪言。

廖輝星議員指,今年五月路暢專案初期,許多縣議員紛紛反映民意,建議放寬取締標準、規劃路邊停車等等,但都不為交通局接收,連暫停都要受罰,不但周遭商家業績大幅滑落,到目前已經有三十家商家歇業,業績也普遍下滑三成。

廖輝星議員說,交通局在九月二十日開始在中正路規劃停車格,顯然證明當初所有議員們所提出的劃停車格規劃建議是正確的。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嚴重;劃停車格晚了三個月,已經難挽回改變消費型態的消費者。

廖輝星說,現在業者已經將去年五月到九月營業額與今年同期做比對,損失部分將醞釀申請國賠並聘請律師打官司。同時,這段期間遭員警取締告發的罰鍰金額超過三千多萬,他要求交通局通通退回,取消罰鍰。

交通局長曾文敬重申堅持執法立場,同時表示持續協調商家考量民眾需求持續增設停車格和停車空間。同時為提振原商圈買氣,交通局長曾文敬指出,目前已調整公車路線進入中正路,停車指引看板及停車空間也將陸續建置完成,對民眾消費習慣的衝擊將可降至最低。

pkpkkeigo wrote:
只是取消免費停車格,...(恕刪)


取消免費停車格與否,跟市內車子數量和停車位數量沒有關係嗎?

fe1icitas wrote:
取消免費停車格與否,跟市內車子數量和停車位數量沒有關係嗎?(恕刪)


取消免費停車格,是從原本的免費改為收費,而不是刪除停車格,如果這樣的停車位不夠的話,是否在前任市長時的停車位規畫就有不足的地方,如果停車位真有不足,柯P是該去檢討改善,但是小弟我認為,取消免費停車位改為收費停車位,跟現在的停車位夠不夠,根本是兩碼子事。
什麼時候可以連機車格也可以通通收費啊?不然有些車一停幾天都不會離開...
路邊有許多車一整年停著不走,就這麼霸佔著車位。

真不知車是買來開的,還是買的停的。

自從家附近的巷子開始收費(星期一至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後,

每天下班回家,一整個變得非常好停車,停車格內只停會走的車,

不會動的車全部都自動移出停車格外...

目前台北市只針對一定寬度之巷道劃設停車格,而且也不會是全劃,

劃設前會先向里長跟里民宣導,如果一樓住戶不同意,也不會強制劃設。

個人是覺得停車格本來就是給流動的車停的,要霸佔的就去停沒劃停車格的路邊。

pkpkkeigo wrote:
取消免費停車格,是從原本的免費改為收費,而不是刪除停車格,如果這樣的停車位不夠的話,是否在前任市長時的停車位規畫就有不足的地方,如果停車位真有不足,柯P是該去檢討改善,但是小弟我認為,取消免費停車位改為收費停車位,跟現在的停車位夠不夠,根本是兩碼子事。


實際上...在台北市,每天在路上跑的車遠比在路上停的車少許多,

大部分的車都只停在路邊,並不會開上路,停個一整年也很正常,甚至當成倉庫來用,

如果把這些霸佔車位的常停車去除,實際上台北市的車位並不是那麼不足,

說真的,車位流通率高就不會那麼難停車。
在道路上,不論車子是動的還是停著,永遠都是佔用道路

事實上,動態的車佔用道路面積比停在路邊的車還多好幾倍

既然如此,道路憑什麼只准你開車用,不准別人長時間停車用

在都市中,你要感謝有那麼多車沒在上下班時間跟你擠在車陣中

別忘了這些車主在同級距下,車子繳的稅跟你一樣多

更何況常在動的車,耗用更多的資源,產生更多的廢料廢氣,佔盡便宜還大言不慚
zohar wrote:
我怎麼覺得你閱讀文章有問題?
我贊成使用者付費,但不贊成沒有配套就突然執行,因為勢必要付出其它社會成本
就好像我不吸菸,我希望以後全國禁菸。但我不會贊成政府突然說下個月全國禁菸,因為一定暴動
至於什麼買車前就要先評估的問題.......我怎麼覺得你與社會脫節?
你自己想想你哪邊狀況外,我實在不願意連這種低級的思維都還要慢慢教你(恕刪)


我覺得你的比喻實在很差,根本是硬拗,現在是要將免費停車格改為收費停車格,不是改為禁止停車,事實上就是收費停車場裡的車位很多,但是偏偏不想花錢去月租,甚至自己家裡有停車位也不停,而選擇去長期霸占免費停車格,成為路霸,即使檢舉也沒有用,因為沒有相關法規可以禁止他們這麼做,這樣的法律漏洞不去改進,才是造成鄰里住戶間紛擾的根源。

換我來舉個例子,有個小店面賣薑母鴨,但是店裡座位不夠,所以把桌椅擺到人行道上,成為路霸,常常阻礙行人通行,經過民眾的檢舉,員警本來就應該開單且連續開罰,難道政府還要去幫店家想配套措施?沒配套措施就突然來開單?怕店家生意做不下去會暴動?這是政府該幫店家想辦法的嗎?店家開店前不該先自行評估過嗎?

而我倒是想請教,買車前本來就需要評估將來停車的問題,不論是要買停車位,或是找附近的月租停車位,都是購車的成本之一,這樣叫做與社會脫節?還是你停車都不停在停車位?這樣才叫做與社會接軌?我是很遺憾你用這樣不入流的口吻來回覆我的貼文。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