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0528 wrote:
會不會比較低? 我不敢說, 問題但為什麼要開大門?
如果各國對各國的貿易協定,在人的部分是那麼寬, 那沒話說!
對於自然人的限制, 看看新加坡的條例吧! 有和台灣一樣大開的, 也請舉證
既然都不知道會比較低或是高
那你後面的論述是編故事來的嗎?
vc0528 wrote:
條文在哪?麻煩有依據...(恕刪)
vc0528 wrote:
vc0528 wrote:
還是有人沒看懂
請問這二個併起來看, 在中國搞個人力資源公司, 可不可以合法引進建築工人??
連在台成立公司都不用了. 只要和台灣簽個勞動合同不是嗎?
如果說我錯了, 歡迎用白紙黑字說明了我的擔心!
現在打拼的中年人, 本來可以拿1500-3000不等的, 未來有"專家"可以引進來台取代,建商可以用更少的薪水找工人, 各位覺得建商不會嗎??
vc0528 wrote:
會不會比較低? 我不敢說, 問題但為什麼要開大門?
如果各國對各國的貿易協定,在人的部分是那麼寬, 那沒話說!
對於自然人的限制, 看看新加坡的條例吧! 有和台灣一樣大開的, 也請舉證
vc0528 wrote:
<"font color="#FF0000>所以, 不能假設?
法條的周延性在哪?
你看過新加坡怎麼訂的嗎?

zaen2260 wrote:
取自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