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anwenbaobai wrote:
NO可惡排名第一的是...(恕刪)
人家是來幫趙董護航模糊焦點的啦
意圖這麼明顯
什麼「趙做的事,是商人為了公司利益不得不做的事」
這種忠心護主的言論真是令人作噁
所以為了公司利益,任何違法失德的事情都可以說是不得不做嗎?
如果這種邏輯可以成立
「強盜做的事,是犯人為了公司利益不得不做的事」
強到跑去搶銀行,小偷偷東西,詐騙集團詐欺
全部都可以說是為了公司利益不得不做的事 (一人公司,所以個人即公司)
遠雄難道不是趙藤雄的公司嗎?公司的利益就是趙的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