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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裡,是誰將人性的陰暗面發揮得淋漓盡致?

我們的行政訴訟法,不就是為了要保障犯罪者的人權而設立的嗎?我們的反對黨不就是一直在爭取程序正義嗎?為什麼換了事件就換了頭腦?

為什麼我們的白衫軍動員了十多個軍團的兵力,在訴求回歸一般司法的同時,卻藉口沒真相,要脅政府向被告”逼供”,希望變造出他們所要的真相,這是甚麼心態?!

我贊成洪案偵查到底,但真相應該建立在證據的基礎上,不能說不合己意就不是真相。
71樓請不要濫用
google 一下ptt就有一篇類似的論調
那篇留言一頓炮轟
那篇結論送給您 : 請不要詭辯謝謝

樓主也請您少用詭辯 謝謝
就您72F的言論 直接問你
現在的三四個在野黨是否有超過半數 ?


kyle1267k wrote:
這次很多人打著公平正...(恕刪)


你講的這一切關鍵都在權力的節制。
紅衫軍那一次也是很多人打著公平正義的大旗搖旗吶喊。
打著正義的口號剷除異己的歷史的確可多。

curstw wrote:
所以您認為「空屋案例...(恕刪)


A是要惡整B沒錯,但並沒想操死他,C卻把B操死了,C是殺人罪,A既無犯意,亦無教唆,絕對是殺人罪以外的罪。
樓主
您累了嗎 ?
怎一直在一文兩貼 ?
不兩貼人家還會認為您是不同意見的人士
看您一直兩貼
說真的
小弟心裡也有底了
加油囉

continuum wrote:
樓主您累了嗎 ?怎一...(恕刪)


白衫軍訴求把軍法改成司法審判

覺得不妥

台灣司法一向以歐美人權看齊

特別重視加害人人權

應該是要改善軍法偵辦透明度

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律

如果洪是由司法審判

我覺得會判得比軍法輕

搞不好許多人還無罪或罰錢了事

當然審判結果還未出來

或許吧


軍方辦案一向是潦草

不保留証據,反而以塗抹証據為樂

其手段之粗糙、令人髮指

這也是讓民間、法界嘖嘖稱奇

這完全是軍方司法讓人難以放心之因

恐龍法官已經夠多了,現在軍法審判比這恐龍法官還離譜的判決....

請問...這不是官逼民反嗎?人民還能用甚麼來保護自己呢?
軍中的檢調跟審判,到最後都是屬於同一個長官,程序上看起來好像草率不公平,但因為馬說他管訂了,對洪家反而比較有保障。

若由普通司法來辦,一翻兩瞪眼,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鄉下佬 wrote:
這個案子如果是社會一...(恕刪)


你以為當天是誰在錄音?不然那個副連長怎麼會說出這段話來?

只是單純的跟家屬對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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