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的迴廊 wrote:
父母管好不讓小孩衝出來不就沒事了?
馬路是給車走的,不是給小孩學貓這種動物衝出去的...
「馬路是給車走的」這是你說的,
所以你認為只要合乎交通法,駕駛人就可以不用隨時注意路況是嗎?
今天若是那位駕駛有煞車的話,我會認為他該做的都做結果只有可惜
可惜這位駕駛卻是開到對向車道,有時間反應開到對向車道卻沒時間煞車?
以我開車的經驗只能說不可思議
映象的迴廊 wrote:
"人只要走在馬路上,你都可以開車去撞"
這話是你說的...不要扣別人帽子...
我說
"父母管好不讓小孩衝出來不就沒事了?
馬路是給車走的,不是給小孩學貓這種動物衝出去的..."
你回我
"你是在說笑話?
你不知道台灣有很多地方是沒人行道的"
大哥,人行道跟父母管好小孩有什麼關係?誰在雞同鴨講?本質仍然是父母應該要管好不讓小孩暴衝不是嗎?
至於駕駛車開的快不快,這讓警察去判定...如果駕駛真的超速,那他自然會有責任的歸屬...
正常的駕駛不會在正確的馬路上,速限內,視線所及沒有障礙物,沒遇到紅綠燈的種況下用龜速前進吧...排除他路不熟...
但這種正常人開車的情況下,碰到像行車紀錄器影片中所看到,小孩子是全速衝出來給車撞的,
父母有管好的話,這些事也不會發生啦...
就不用小孩子在加護病房,父母傷心咆嘯上電視,救護車駕駛難過懊惱,大家未來的路都迷茫...
就不會這樣啦....
我所說的是「檢討」而不是要「負責」,
難道你認為只要對方有錯你就不用思考自己是否能做的更好,反正都是對方的錯。
若是如此,那我們就是在雞同鴨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