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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今晚傳出閃辭

天氣預報 wrote:
問題是葉狀師那條法律只有台灣在用
跟你說的世界通用的噪音犯法是不同的

喔...那改成使用了台灣法律不允許的食品添加物如何?...

狀況還是一樣啊...

這件事重點根本就不在他之前觸犯了什麼法律...
重點是在他觸犯了某一法律之後也被罰款了...罰款也繳了...
因為不能接受所以退出市場...

這退出市場的行為到底各位覺得犯了什麼法?...
台灣有哪條法律規定曾經在台灣從事商業行為的廠商必須在台灣永久提供服務?...

PS.不要再說啥叫我翻之前的討論了...
有本事就直接在這裡當場搬出法規說服我...
我絕對不會再堅持我現在的論點...
不退出市場繼續營運
葉狀師就會連續開罰一百萬
那當然只能非自願性退出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maxchao wrote:

看看HTC的版面就不難理解為何有此狀況了…
Google 那麼跩,還是有人要幫他們撐腰… ...(恕刪)



看看你的言論就知道台灣為什麼會鎖國,而且為什麼這麼容易做表面工夫就可以安慰民意了。

天氣預報 wrote:
那當然只能非自願性退出

就算是非自願(我是覺得"半強迫"比較精準)性退出也是沒違法啊...

到底退出市場強姦了台灣什麼法律?...

google真的繼續不改善然後讓北市府繼續罰那才叫強姦法律...
退出市場明顯是為了遵守法律才不得以的下策...

froce wrote:
這退出市場的行為到底各位覺得犯了什麼法?...
台灣有哪條法律規定曾經在台灣從事商業行為的廠商必須在台灣永久提供服務?......(恕刪)


有人說它不作台灣生意犯法了嗎?
現在是說,“如果它要作台灣生意”,它就要守台灣法律。
市集達人 wrote:
現在是說,“如果它要作台灣生意”,它就要守台灣法律。

那他不做了你們還在叫啥?...

我們真的有在用的都是在惋惜...
沒在用的叫的比我們大聲?...
froce wrote:
那他不做了你們還在叫...(恕刪)


你沒搞錯吧!現在是想用的人在叫,其它人及立法者都不管這件事.
你還沒說現在到底誰還在說它犯法...
算了,這件事討論到爛了,也不會有結果,只是狗吠火車
我支持改這條,但現在立法者不改,公務人員就只能執行法律.(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了)
就算是Google搬到高雄去,它還是要被國家的法律規範,只是換一個葉狀師而已.
市集達人 wrote:
你沒搞錯吧!現在是想用的人在叫,其它人及立法者都不管這件事.

現在消保法有在研議修改了...

各位也不用再講啥那葉狀師辭職了...google play能不能回來...
法還沒改就是不行...
(要求北市府照葉狀師執法的精神去徹查他有沒有瀆職的行為...我個人是很贊成...)

果粉和台灣法律的捍衛者也不用再說啥風涼話了...
現在的狀況就是google遵守台灣法律不開放付費市場...

要說google夾輿論來威脅政府就範那就更不必了...
當時的情況google不接受7天猶豫期也只能退出而已...
市集達人 wrote:
那改天Google說要求它在datacenter給予電價優惠,不然撤出台灣甚至停掉Google所有服務,你是不是也要照作?

這句話真的帽子扣太大了...
其實就我們軟體開發商而言
Android部分就放國外賣就好,是沒什麼差別
不過台灣部分軟體維護就沒辦法放太多人力
畢竟員工還是需要薪水過日子

小弟認為Google是提供了一個還不錯的環境,開發者只需要一次性費用
也讓一些小型軟體公司能有點收入
大家就別再妖魔化他了
回文前請記得網路是公開言論,適用很多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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