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C2924 wrote:這類隨機殺死的人已不想活,死刑已無作用。可能只有「鞭刑」才有用。 我也覺得鞭刑的引進 是可以考量的方向,或許政府該考慮一下鞭刑無期徒刑 一周一鞭 直到永久這是不錯的替代死刑方法既沒有死刑的爭議 也能讓兇手為做的過錯承擔痛苦也不會有人說想死,結果卻是去殺別人
我不小心 wrote:我也覺得鞭刑的引進 ...(恕刪) 死刑對部分人有用, 不能廢除。不然會如濫殺77人的挪威殺人案一樣離譜,一審宣判21年有期徒刑可能會再出獄殺人。出獄方式,可能是刑滿、脫逃、減刑、假釋等方式。
minjindesign wrote:兇手是不是古惑仔看太多了? 世界這麼多問題沒有解決要做大事機會多的是阿,何必去殺人?有本事就像葉問一各打十各阿! 我覺得這個鄭嫌是電影看太多了牠在捷運車廂裡狂殺,不就是電影「終極戰士2」裡面那一幕,那隻外星人在地鐵車廂裡殺戮的情景這人以為他自己是「Predator」
肯定是家庭的問題,應該是寵出來的草莓族,不是讀書的料,偏偏父母又要他什麼都別管,好好唸書,其他由父母打理。這種孩子,最後不是變成任性自我中心的大腸人,就是變成這種反社會的危險人物。但不管家庭怎麼樣,他還是需要被槍斃,自己負責。john Lennon wrote:我覺得他的家庭教育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