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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心理系性侵事件...


davish wrote:
我何時說過夏或心理系不可能違法了?

davish wrote:
這你要問其他人,我從來沒說心理系或夏不可能犯法


終於肯承認夏有違法的嫌疑了,有進步

我從來沒說夏或心理系一定沒違法,不相信可以請爬一下文。
我從頭到尾說的都是:「工作小組成立這部分不違法(性平法)」,但是工作小組處理案件過程是有違法可能,這點我從來沒否認,如果你是現在才知道,哪表示對於前面我文章你有誤解

ywang83 wrote:
終於肯承認夏有違法的嫌疑了,有進步

ywang83 wrote:
終於肯承認夏有違法...(恕刪)

唉,超小地方進步結果連自己堅持的價值都放棄了,雖然是我直接戳破導致的(還有另一位也是連環巴掌連發,下手真狠)
但我還是得說這不能也不該有一丁點的稱讚啊

總之,忘了自婊的廢話,夏教的眾多缺失,現在缺少的那環節也不指望夏放出來,沒有實物根本護不了
推一下前兩頁的紀實,夏教的問題於理於法於情綜合起來都是負面大於正面
雖然大勢已定,但這可是人性的經典案例

同場加映護家魔
http://bernd97.pixnet.net/blog/post/204381745-%E3%80%8A%E8%AD%B7%E5%AE%B6%E9%AD%94%E3%80%8B%E6%80%A7%E7%9A%84%E6%9A%B4%E5%8A%9B%EF%BC%8C%E5%AE%B6%E7%9A%84%E7%84%A1%E8%A6%96
原以為判決成立,海豚會歡呼,沒想到她竟然坐在法院椅子哭了起來,「媽媽好可憐」。她從沒想過傷害任何人,只是想尋求一個保護,但是,周遭的人還是受到了影響。

當然輔心的立場跟家庭其他成員的立場差太多了
不過這個眼淚跟那個道歉,頗有相似之處

退幾十萬步只是說說的,把夏林清拔去師長等光環,她只是個普通的人
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同時,她不該再繼續保有那些光環→不適任的意思

davish wrote:
我從來沒說夏或心理...(恕刪)



我突然有種好笑的感覺
說個小故事不介意吧

有個人成立了團體
宣稱要救助里民
但卻打著這樣的名號收取保護費
試問
這個人違法了嗎?
法律沒禁止他成立團體啊
davish wrote:
荒唐是一回事,陰謀...
性侵案是公訴罪,法律上不可能大事化小,所以指控夏吃案明顯就是抹黑毀謗,除非有夏違法的直接或間接證據。
...(恕刪)


683樓...
davish兄,您應該先弄清楚,所謂的"吃案",是指甚麼案?!
當然不是您提到的,公訴罪的性侵案呀!!網友們都這麼白癡嗎?!夏吃得下去嗎?!拜託您先弄清楚...
受害人道歉聲明所稱的吃案,是指她們向夏林清投訴後,夏都沒有處理,沒有作為...
這樣您弄懂了嗎?!

再來...
拜託別再扯甚麼司法上的調查,工作小組的調查是不一樣的...
工作小組,我是贊成系所應該成立,但,名字該叫"關懷小組"...
是撫慰,支持受害人的,不是拿來當作受害者與加害者間溝通的橋樑...
調查?!拜託,搞清楚基本的輔導倫理...
輔導能與調查由同一組織一起進行嗎?!可以這樣混用嗎?!

我贊成您的看法...
在性平會這塊,輔大是應負責任,且責無旁貸的...
校方反應很快...早早就發聲明道歉認錯了...等著被罰...
相對於心理系,夏林清等眾...他們可從來不認為他們有錯...
如同不久前a007大自身總結歸納的看法...
錯是錯在性評法太爛,夏眾哪裡有錯呢?!

對於某些人立場明確的態度...
在這開放的論壇上,只能尊重,還能怎樣呢!!

====================================================

還是要重申...

爭論很激烈,立場很不同,但請保持最基本的風度與網路禮節...
別用貶低對方人格的措辭...
不尊重對方,只會顯現您自己的教養問題...

感謝您的配合與參與!!

davish wrote:
我從來沒說夏或心理...(恕刪)


如果你要腦補成這樣

大家大概也拿你沒辦法

但如果你堅持要切割工作小組的設立(一執行就可能違法,那設立是幹嘛?)沒有違法(性平法)的嫌疑 那性平法以外的法有可能違背嗎?

你要不要列舉一些法源可以支持你設立沒違法的部分? 這工作小組可不是鄰居扮家家酒 而是隸屬在心理系之下的喔?

還是你找不到法源 就又自己腦補沒有違法?

也提醒你

目前工作小組當事人自承 召集的是院長和系主任 成員還有學生 召集人以何資格召集的?院長? 老師? 召集目的?

你有召集的相關資料嗎? 還是沒資料 沒法源 你又自己腦補沒有違法?(這提醒第二次)


吃案的部分也補充一下

學校一個案件的發生 有校內的行政罰跟校外的刑民事

可能吃案的部分當然是校內的行政罰 跟校外的刑民事吃案有何關係?

當然兩者之間可能互有關係 但你重點放校外? 校內的部分呢? 你也腦補得太遠了
大家回想一下兒童被殺害的新聞事件,學校是不是都會對同班同學進行輔導?照理來說,輔心成立工作小組的目標應該是輔導,協助並讓相關人士勇敢面對未來,因此對"受害人"的重點應該是撫平創傷,重拾自信...;對"加害人"應該是探討心理動機,導正行為...;對系上同學應該是記取經驗,感同身受....但是過程中為什麼會變成"情慾流動","有無意識"...,所以大膽推論工作小組多數成員不認為這是性侵事件.那麼這樣的認知是因為成員早已心有定見抑或是詢問一些第三者後才產生的轉變呢?可是無論是哪個情況,此時工作小組應該就要立刻終止任務才對,因為跟原先成立的目標是衝突的.至於到底是哪個理由,根據713談話的分歧認知與夏老師的忘記說法,再次大膽推論成員們早已心有定見,那麼回推到成立工作小組的目標,真的是要幫助"受害人"嗎?還是目標是藉此方式讓心理系受到的傷害減到最小?如果是後者,當然工作小組不能立刻終止.

我也不知道這是推論還是指控~

dennis10 wrote:
如果你要腦補成這樣...(恕刪)


工作小組的問題是也大部份人的疑問吧
最糟糕的是夏的幾次發言又自相矛盾
在601的聲明中
夏自承提議組成工作小組
但在924蘋果的訪問中指稱工作小組是女學生提議
其信用已然蕩然無存
這也是夏被攻擊的一點
又有一說,何在緊急會議上便已建議組工作小組
對照彼此前後文
個人以為此三者所言及的工作小組不盡相同
而現實中的工作小組為何者?成員又是哪些人呢?
但可以確定,夏與何都是其中成員
一群學生和兩個教授在一個小組中討論事情
所有事情都是由所有人共同決議的?
呵呵
michaelliupac wrote:
所以大膽推論工作小組多數成員不認為這是性侵事件....(恕刪)


2015/6/28案發當下在現場就報警處理,有很多目擊者,後來學弟被依性侵起訴的依據,就是依照驗傷報告的DNA 證據還有證人證辭。

不管夏是否有如受害者男友所指,夏說出「情慾流動」「偷吃」等語,在輔心的工作小組結束時(2015/9),報告上是猥褻(工作小組認為時間不夠,來不及性侵)。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管夏是否有如受害者男友所指,夏說出「情慾流動」「偷吃」等語,在輔心的工作小組結束時(2015/9),報告上是猥褻(工作小組認為時間不夠,來不及性侵)。(恕刪)


我很多地方是看各種聲明稿和逐字稿的
關於情慾流動一詞
夏在607上並未否認
甚至避而不談
對照白色恐怖推手的強力駁斥
嗯..可以當作夏真的這麼做了
PS.夏說情慾流動並非只有男友一人提到
根據WIKI記載亦有其它同學在網上這麼說

在607上
夏只反駁酒後亂性的說法
但有數名成員確認她在小組上提到酒後行為
我只能說夏不愧是搞運動的
一字一句都不沾責任
但效果十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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